《行使拒绝权》
——毕淑敏
拒绝是一种权利,就像生存是一种权利。古人说,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这个 “不为”,就是拒绝。人们常常以为拒绝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防卫,殊不知它更是一种主动的选择。
纵观我们的一生,选择拒绝的机会,实在比选择赞成的机会,要多得多。因为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要用惟一的生命成就一种事业,就需在千百条道路中寻觅仅有的花径。我们确定了“一”,就拒绝了九百九十九。拒绝如影随形,是我们一生不可拒绝的密友。
我们无时无刻不是生活在拒绝之中,它出现的频率,远较我们想象得频繁。你穿起红色的衣服,就是拒绝了红色以外所有的衣服。
你今天上午选择了读书,就是拒绝了唱歌跳舞,拒绝了参观旅游,拒绝了与朋友的聊天,拒绝了和对手的谈判……拒绝了支配这段时间的其他种种可能。
你的午餐是馒头和炒菜,你的胃就等于庄严宣布同米饭、饺子、馅饼和各式各样的煲汤绝缘。无论你怎样逼迫它也是枉然,因为它容积有限。
你选择了律师这个职业,毫无疑问就等于拒绝了建筑师的头衔。也许一个世纪以前,同一块土地还可套种,精力过人的智慧者还可多方向出击,游刃有余。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任何一行都需从业者的全力以赴,除非你天分极高,否则兼做的最大可能性,是在两条战线功败垂成。
你认定了一个男人或是一个女人为终身伴侣,就斩钉截铁地拒绝了这世界上数以亿计的男人或女人,也许他们更坚毅更美丽,但拒绝就是取消,拒绝就是否决,拒绝使你一劳永逸,拒绝让你义无反顾,拒绝在给予你自由的同时,取缔了你更多的自由。拒绝是一条单航道,你开启了闸门,江河就奔涌而去,无法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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