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美,美不过生命之花;诱惑再大,大不过幸福之家,法院该如何实施禁毒工作?
按照国家禁毒办《关于做好“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区禁毒办2014年度禁毒宣传教育的工作安排,本院特制定“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禁毒法》,通过全院干警参与活动,带动人民群众参与到禁毒活动中,形成社会各界参与禁毒的整体合力,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禁毒舆论氛围,助推第三轮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
二、宣传主题和重点
“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以“青少年与合成”为宣传主题,在“6.26”国际禁毒日等节点,立足实际,传承创新,统一策划形式新颖、富有地方特色和实际教育效果与媒体宣传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防范和抵御合成侵害的能力,为禁毒人民战争营造良好氛围。
三、活动组织
成立“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丁姗菲担任,副组长由研究室主任施凤鸣担任,院机关其他部门和基层法庭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活动办公室设在研究室,负责“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安排、宣传资料的准备和网络媒体的宣传工作,其他部门和基层法庭配合活动办公室组织开展好宣传月的禁毒宣传工作。
四、活动时间及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6月23日——6月26。
(二)活动内容:刑事审判庭要到学校组织一次以打击犯罪为内容的庭审活动,通过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认识贩毒、吸毒的危害性,从而远离、拒绝并自觉抵制,其他部门及基层法庭要在活动时间范围内组织一次“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远离,珍爱生命”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通过活动帮助、引导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带来的危害,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要将宣传活动时间报研究室,并将反映活动开展的痕迹资料报研究室,其活动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五、加强督导,认真总结
为确保“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活动办公室要按照各部门所报活动计划时间认真督促落实,对不按规定完成宣传活动的部门将严格按照绩效考核规定进行扣分。活动办公室要在6月2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区禁毒办,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上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开展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及活动视频资料,于2014年7月2日前报区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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