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帝国是一个诗的国度,不到300年的历史,崛起了诗的群峰,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是其中之一。
白居易认为,为文或歌诗,之于朝廷,旨在“补察时政”、“泄导人情”;之于社会,旨在“救济人病”、“裨补时阙”,并写下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千古名句。语虽简短,却是白居易的文学宗旨与创作总纲。文中的“时”与“事”,与今之“时事”相去不远。“为时而著”,强调创作要顺应时代,与时俱进;“为事而作”,强调创作要因事而发,裨补世事。文学创作囿于“时”而基于“事”,文学作品应于“时”而及于“事”。作为“社会意识”的“诗”、“文”反作用于作为“社会存在”的“时”、“事”,“诗”、“文”为“时”、“事”而创作,也就顺理成章了。
白居易的“时”与“事”,似乎隐含了统治者及其行为的文学客体地位。文学能否发挥作用,完全取决于统治者是否允许创作,能否倾听民声。白居易以上古帝王作譬喻,说明文学与政治之关系,“‘元首明、股肱良’之歌,则知虞道(舜)昌矣。闻‘五子洛汭’之歌,则知夏政(桀)荒矣。”只有在“为时而著”、“为事而作”能够保证的情况下,“政有毫发之善,下必知也;教有锱铢之失,上必闻也”的上下关系才会形成,通过“政之废者修之、阙者补之,人之忧者乐之、劳者逸之”,才能“上下通而一气泰,忧乐合而百志熙”。
文人当然是文学的主体,白居易却表示了深深的忧虑。他认为,文人中存在两大倾向,一是阿谀逢迎、谀时媚世。在当时,“书事者罕闻于直笔,褒美者多睹其虚辞(《策林》)”,“郊庙登歌赞君美,乐府艳词悦君意。若求兴谕规刺言,万句千章无一字(《采诗官》)”。一些御用文人,睁着眼睛说瞎话,昧着良心唱赞歌,歌功颂德,粉饰太平,“救失之道”遁迹,“谄成之风”大炽。他担心,如此下去,统治者不见弊端丛生,只道歌舞升平,不闻啼饥号寒,只知琴瑟钟磬,必然导致施政失误,国运衰微。这种虚美媚世、取悦邀宠之作,“若行于时,则诬善恶而惑当代;若传于后,则混真伪而疑将来。”二是沉溺风月、逍遥山水。白居易认为,大约从谢灵运、陶渊明开始,文学的锋芒已销蚀殆尽,“以康乐之奥博,多溺于山水,以渊明之高古,偏放于田园。”至于谢朓的“余霞散成绮,澄江净如练”,鲍照的“离花先委露,别叶乍辞风”,文学造诣华丽上乘,然而,“丽则丽矣,吾不知其所讽焉”,不过“嘲风雪,弄花草”而已,这样的作品,于世道人生何益?他甚至对作为本朝早期大家的李杜,也深感缺憾。李白之作,虽然“才矣,奇矣,人不逮矣”,然则“索其风雅比兴,十无一焉”;而杜甫之作“可传者千余首”,而像“三吏”及“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样的作品,“不过三四十首”。在专制政体下,由于创作空间逼仄,创作风险高悬,一些文人雅士“避席畏闻文字狱”,只好退隐山林,避居乡间,对于国难民瘼置若罔闻,整日吟风弄月、卿卿我我,或在古籍中淘生活,或在琐碎中觅生机,醉心于铜臭女色,止步于搜奇猎怪,满足于追名逐利,诚可谓“著书只为稻粱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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