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的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在市人大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的指导下,在相关会办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已完成办理和答复工作。现将办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0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9件(主办5件、会办34件)、政协委员提案69件(主办11件、会办58件)。全部108件建议、提案均达到“五个100%”,即:上会率100%,面商率100%,办结率100%,答复率100%,代表、委员基本满意率100%。除第68号提案因是重点提案,于11月7日办结外,其余107件建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理结果均采取网上办理、纸质回复的“双轨制”,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制定方案,落实任务
我局在接到市政府建议、提案交办通知后,即召开由分管领导、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建议、提案分办会,下发《建议、提案分办表》及《办理工作方案表》。《建议、提案分办表》明确了每件建议、提案的主办处室、分管领导、办理时限,《办理工作方案表》对建议、提案的分办、调研、研究办理、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办理答复等程序进行任务分解和落实,明确主要责任人、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保质量”。
(二)领导重视,认识统一
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雄多次在局长办公会和局中心组学习会上强调:“今年提交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量大,涉及工作面广,办理任务很重,但是无论如何要确保办理质量。各分管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要主动带队面商,以办理建议、提案推进财政地税工作的开展。”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办理建议、提案的业务处室在认识上达到了统一,为办理好建议、提案提供了思想和组织保证。
(三)规范办理,确保质量
一是明确办理程序。严格执行《XX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则》、《XX市财政局地税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则》,对建议、提案的分办、承接、面商、答复、办复等各个环节严格规范。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建议、提案直接参与督办,一抓到底。局办公室积极发挥办理工作总牵头的作用,确定专人负责督办工作,与各承办处室保持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和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办理工作开展。
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与主、会办单位通力协作完成好办理任务。同时,积极与代表、委员沟通,取得他们对财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未调研不拟稿,未见面不答复,未满意不复函”办理原则的指导下,采取电话沟通、上门走访等形式,把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贯穿于建议、提案办理的全过程,密切了同代表、委员的关系,促进了相互沟通,提高了办事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局今年16件主办件,均采取登门走访、座谈调研的形式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商,面商率达100%;其中1件重点提案采取“三见面”协商会的形式办理。有的主办件多次和代表、委员面商,赢得了代表、委员的赞赏。
三是确保办理质量。坚持“三个办”的原则,即:条件具备的立即办,尚不完全具备条件的要创造条件办,条件确实不具备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办理过程把好“四个关”,即:办理之前把好“调研关”;办理中把好“沟通关”;答复时把好“格式关”;过程中把好“期限关”。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致力于取得实际成效,把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相结合,提高办理质量。
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中涉及社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经办处室积极与代表、委员面商讨论研究,认真抓好落实。如政协第24号提案《关于尽快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议》,该建议要求制定出台《XX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明确机构设置,做好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审批工作,设立并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制定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今年4月份,市财政局组织人员学习考察衢州、金华、杭州三地的制度建设经验,对管理办法进行完善,8月份,经与市公安局沟通衔接,并请示市政府领导同意,将市道交基金管理中心设在市财政局,为此,市财政局起草《关于市本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方案》和《XX市本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9月份,市编办批复《关于设立市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的批复》,同意设立XX市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中心设在市财政局,11月份市政府出台《XX市本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马平委员既是市政协提案的提出者,又是工作进展的参与者和见证人,始终对该项工作大力支持,也对该项工作取得成绩表示满意。
四是办好重点提案。第68号政协提案《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建议》被列为2013年重点提案,该提案由黄志平市长领办,我局主办,人行XX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市金融办会办。黄志平市长非常重视该提案办理工作,对该提案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组织研究提出意见,特别是在市本级投融资体制建设座谈会时,展开讨论”。按照黄志平市长批示精神及市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在充分征求会办单位及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工作步骤和具体内容。
根据建议提案的具体内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做法,开展调查研究。一是邀请提案人深入调研,走访有关单位和营运机构。8月中旬,我们会同提案人到丽水经济开发区等单位调研政府融资平台。在调研过程中,与融资平台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针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听取符合营运机构实际的措施建议。二是召开座谈会。8月28日,由局领导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在市财政局召开了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邀请了提案人、市政协、会办单位、营运机构负责人参加座谈,研讨加强营运机构(融资平台)建设的思路和举措。会上,分管领导与提案人就政府融资平台过多依赖财政资金、融资平台政企不分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向提案人解释说明了营运机构特殊的定位及运营方式,取得提案人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了共识。
10月12日,市政府召开68号重点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汇报会,对提案进行“三见面”协商,市长黄志平、政协副主席叶朝丐出席会议。我局牵头各会办单位,对该提案的办理情况向市领导及提案人进行汇报,并将初拟的提案答复意见提交会议审核。会后,结合会议精神对提案答复意见进行了充实完善,并答复提案人。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提案人全程参与,双方沟通互动通畅,各会办单位密切配合,准确把握提案背景和委员的意图,及时向提案人通报办理进度及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提案人协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提案答复得到了提案人的认可,提案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五是规范答复格式。严格按照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要求,规范会办件、主办件答复函的公文格式。所有主办件答复函均由承办处室拟稿,局办公室初核、复核后,再交分管局长、局长审核签发,以正式公文实行“双轨制”答复,有效地提高了办理质量。
虽然,我局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作了很多努力,但与代表、委员的期望和要求相比仍有差距,还有涉及到政策、体制、财力等条件不具备的原因不能办理的问题要求代表、委员予以理解和配合。今后,我局将努力抓好有关建议、提案办理的落实工作,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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