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财务股全体同志紧紧围绕省局、市局工商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局 xx年工作“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开展五项执法行动,推进五项改革,加大五大建设” 这一总体要求,一如既往地贯彻和落实《会计法》、工商法律法规。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结合财务工作实际,加强财务管理,理顺财务关系,强化监督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财务核算和监督职能。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做以下总结:
一、加强理论与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1、认真搞好“廉洁执法,永葆先进”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分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财务股党支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两种方式,学习了xx的讲话、社会主义荣辱观、温总理对工商工作的重要批示、《党章》、六项禁令等,并按要求认真作了笔记,写出心得体会。通过“廉洁执法,永葆先进”主题实践活动,财务股全体党员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团结的气氛进一步浓厚,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同时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于今年8月发展了2名入党积极分子。
2、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为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3月份财务股全体同志参加了市局财务科组织的会计电算化培训,10月份全局财务人员参加了红花岗区财政局组织的财务人员继续教育。
二、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罚没款收缴严格执行“罚缴分离”。
1、我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按照黔工商财(1999)24号文件规定,每月所收行政性经费都于次月8日前上缴到市局,同时将上级局拨入经费拨款到位。所有收费全部纳入财务管理,及时、足额上缴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工商所人员工作业绩、收入不允许与收费、罚没款数额挂钩。工商所经费开支严格实行报账制,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会签报销程序,凭单据、发票经局财务股审核后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批报销,报销后的单据由局财务股统一保管。
2、罚没款严格按规定实行处罚与收缴分离,简易程序案件由办案人员开具定额罚款收据给当事人,并当场收取现金交内勤于当天存入农行罚没款专户;一般程序案件本应由办案人员在下达处罚决定后,开具《处罚缴款通知书》给当事人到指定的农行代收代缴网点缴款,并由银行开具《代收罚没款收据》给当事人,但由于一是担心当事人不去缴款,罚没款流失,二是现在农行代收代缴网点不愿意代收、开票,票据易丢失。基于以上原因,工商所在办理一般案件时对当事人暂扣部分资金(上缴局财务),在下达处罚决定后将其暂扣款转入罚没款专户。再由当地代收代缴机构将罚款直接划入农业银行贵阳市中北支行的“工商罚款收缴专户”,由贵阳市中北支行按规定时间统一入库。
3、严格按国家规定收费、罚款。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取行政性收费,在《收费许可证》规定范围内,运用“阳光收费”平台,实行定额征收,并按规定的渠道及时、足额上缴上级局,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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