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14日,我市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动员大会以来,全局干部职工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根据市治理办转发川城乡治办〔〕1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制定了《市城乡规划局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局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涛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乐勤同志、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同志任副组长。局属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支队长李国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城乡结合部未经批准擅自扩建、改建建(构)筑物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二、强化宣传,造浓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作用。一是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加大舆论宣传。1月19日《日报》刊登《现场:乱搭乱建让业主揪心回访:违规建筑已全部拆除》一文,对规划局专项治理工作表示肯定,拆除违规建筑后,得到了住户和记者的好评,纷纷表示对规划局的感谢。二是通过宣传牌、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窗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开展专项治理宣传教育。悬挂宣传横幅、标语26幅。三是在调查摸底的走访过程中进行政策宣传。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涛同志亲自带领规划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向违建户宣传违规建设的危害性,告知城市规划的严肃性,竭力化解矛盾,尽力通过政策宣传使大多数人能够配合治理工作。广泛的宣传发动和造势,营造了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围。
三、建立机制、总结经验
建立和完善了城乡结合部的巡查管理机制,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并做好巡查文字记录和照片记录,做到边巡查边宣传,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规划意识。在整个专项行动期间,局党组书记、局长 同志会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同志和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同志多次对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仔细的清查,并制定了巡查内容和巡查区域。对支队每日巡查提出要求,对擅自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的违规建筑坚决拆除的指示。
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对在建工地巡查180多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城乡结合部共查到两处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的违规建设行为,即桃园东街安置楼后违规建筑(约200平方米)和五组安置楼旁违规建筑(约50平方米)。通过执法人员多次对业主进行宣传、讲解政策,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后,按照合法程序,该两处违规建筑分别于 年12月27日和 年12月29日自行拆除了违规建筑(照片附后)。
我局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离省、市治理办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年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省委提出的“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要求和市委再掀“六大高潮”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城乡风貌塑造力度,不断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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