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20**年1-11月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截至11月底,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3.6万人,下岗失业再就业3.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93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9.7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36%、142%、143%和348%;城镇登记失业率3.57%,控制在4.5%目标以内。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保险参保人数达137.5万、88.8万、106.5万、 90.3万和77.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7%、124%、103%、112%和116%。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结案率97.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3.6%。
(一)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契机,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月和典型评比表彰活动,完善创业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允许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创新“你贷款、我贴息”小额贷款办法,就业创业取得明显成效。XX区“四级平台抓创业、四套模块促创业、三个载体助创业、十项服务推创业”做法,被人社部誉为“庐阳模式”在全国推广。加大劳动保障基础平台建设,在各县、区、开发区设立创业服务中心,街道、乡镇设立创业服务所。全市已建成8个创业孵化基地、32个农民工创业园、46条创业街、26个大学生创业园、15个科技企业孵化器、150个创业示范点。
(二)积极化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点,进一步深化公共就业服务。通过“合肥人才网”、“合肥毕业生就业网”等媒体,深入宣传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及基层就业、创业成才的典型。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签订、报到、人事代理、代办保险、职称评定、就业指导等“一条龙”服务,免费发放就业政策资料,举办基层就业创业讲座。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管理,确保专项经费安全使用,全市市级就业见习基地(单位)达56家。广泛举办各类人才招聘会,与全国43家大型人才网站互动,拓展高校毕业生网络求职空间。充分利用合肥经济圈、皖江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等人力资源合作框架,加强区域合作,拓宽我市毕业生就业渠道。今年以来,协议进肥高校毕业生5.1万人,初次就业率达91.6%。
(三)突出结构性缺工难点,制定实施“用工18条”。针对企业招工难、用工荒,通过登门入户、电话调查、座谈讨论等方式,及时制定并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就业水平强化企业用工服务的意见》,提出了解决“缺工”问题的18条措施。选派30名干部入驻重点企业,开展“进园入企送服务、招才稳工构和谐”活动,确保招得到、用得好、留得住、能发展。与财政局联合出台政策,通过就业专项资金、公共就业服务经费、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等,提高就业、培训、招工补贴标准,加大促进就业、强化用工服务力度。为应对春节后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的双高峰,各级人力资源市场 “天天开市”,并充分利用已建立的跨地区人力资源交流协作平台,内引外联,有效缓解一些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截至目前,全市已举办478场招聘会,为60余万名各类求职者提供了免费就业服务。
(四)立足人才强市战略服务,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建设。完成91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建册手续,审核批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17项,审核招聘岗位874个。完成新增27名享受政府特贴专家的信息统计和60人次的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信息上报工作,编制了2011年创新创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落实引进国外专家项目23项,聘请国外专家51人次,执行“农引推”及“千村引智”项目4 项。加强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引入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考务管理,今年以来共组织实施68项人事考试,报考人次达19万,全部做到了公开、公正、安全。组织开展第三届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和第十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认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家,批准及变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18家,9.9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完成年全年目标任务145%。同时,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区划调整当中事业单位人员安置。
(五)积极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大力实施各项民生工程。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确保7月1日全面实施。修订《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完善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制度和工伤生育保险政策,着力化解未参保集体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调整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平稳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巩固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加快推进失地农民保障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50.8万人纳入被征地农民保障10.3万人享受待遇,226万人登记参加新农村养老保险63万人享受待遇。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城镇居民医保参保175.2万人,完成151.5万目标任务的115.8%;农民工技能培训近4.6万人,完成3.6万目标任务的128.8%,实现就业3.9万人,就业率达84%。
(六)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体系。积极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以及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社区)活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实施集体合同“彩虹计划”,优化信息管理数据库,开通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网上查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在10月18日由国家人社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联召开的全国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现场会上,合肥作为唯一的城市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合肥燃气集团、合肥供水集团还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高新区被授予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同时,完成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查》,公布209个职位(工种)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价位,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仲裁院实体化建设,集中聘用15名兼职仲裁员,提升调解仲裁队伍素质。深化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完善“劳动监察和谐号”网络维权板块,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展劳动监察专项整治行动,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积累达9.2亿元,为近1.2万名劳动者追讨工资0.76亿余元,责令补签劳动合同4.6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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