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民防(人民防空)工作按照“抓工程、重应急、树品牌、争前列”的总体目标,全面创业、创新、创优,取得了显著成绩,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
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人防法制建设。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4号)为契机,全面推动人民防空(民防)事业发展。按照职能归并要求,挂牌设立行政审批科,出《关于进一步明确应建人防工程面积计算和易地建设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减少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力度。
二是规范项目审批。以办事大厅“一站式”建设为契机,完善和规范窗口工作。制定实施《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工作制度(试行)》和行政审批科岗位职责,公开审批依据,简化审核项目办理手续,确保人防行政审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重点做好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和易地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通过政务信息网及时公布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流程等有关信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公开举报电话,设立投诉箱,畅通监督渠道。行政审批科科长被列入县纪委重点监管、绩效考评岗位。聘请了12名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和行风监督员,组织召开座谈会,接受社会各界对办内人员的监督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分别在6月和10月组织开展了2次行政执法检查,共检查40个建设项目,确保了人防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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