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根据(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考核办法)的要求,现结合我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工作实际,特对近一年来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派出单位基本情况
县发展和改革局是政府宏观经济调控部门,现有干部职工18人,其中,中共党员7名。在推进新村建设工作中,我局本着“队员当代表,单位作后盾,领导负总责”的原则,把派驻村的帮扶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2013年我局的扶贫挂钩点和新农村建设驻村点在乡村委会。年内派出局办公室曹新德同志为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近半年来,我局对派出的新农村工作指导员在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大力关心和支持。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我局直接拨款5000元,帮助和支持村委会的新农村建设。
二、挂钩联系村委会基本情况。
村委会地处乡北边,距乡政府政府所在地7.00公里,到乡道路为土路,交通不方便,距县32公里。东邻大兴镇,南邻村委会,西邻长坪村委会,北邻红桥乡。辖 哨山、核桃树等13个自然村。现有农户455户,有乡村人口1991人,其中农业人口1948人,劳动力752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523人。全村国土面积74.62平方公里,海拔2450.00米,年平均气温13.50℃,年降水量900.00毫米,适合种植洋芋、荞麦等农作物。全村耕地面积2467.00亩,人均耕地1.2亩,林地93675.00亩。该村属于绝对贫困村,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畜牧业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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