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非圣贤,任何人都可能会犯错误。犯了错误怎么办?一般认为比较正确的做法,基本是对所犯错误进行总结反思,找到产生错误的原因,才可以杜绝同样错误的再次发生,同时警示自己力争少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
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总结1
半年来我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基本情况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市、县都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明确了各市、县一把手作为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市容环境整治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市容环境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党、政、军、民、学等各行各业广泛参与,自觉投身到环境整治活动中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来宾市坚持群众性的爱卫运动,将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二定为“环境卫生日”,四家班子领导、机关干部在这一天走上街头参与清洁卫生整治;同时加大了对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的投入,增加了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
防城港市加大经费保障制度,各区、县(市)落实专款保障“城乡清洁工程”能长期有效地实施。
同时,各市、县明确职责,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对贯彻不得力的干部实行严格的问责。如南宁市在城区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机制,推行了
“干部包街”责任制,颁布实施问责办法,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柳州市四家班子领导都有必须经常躬亲督察的“责任路”、“责任巷”,城区、机关和街道办的领导干部也都有自己的包干路段。北海市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将责任分解到人,并对不作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与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进行挂钩。贵港市把中心城区划为23个责任区,每隔一个时段进行一次评比,给先进单位授予流动红旗,对落后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城市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
各地以着重抓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江河湖塘、城中村、菜市、铁路公路沿线等地段为重点,采取标本兼治的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治理“五乱”,清理“四类垃圾”。比如南宁市琅西综合市场经过“拆、建、调、改、堵”后“脏、乱、差”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为市民营造一个优美舒适的购物环境。同时,恢复使用和新建一批地下停车场,引导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放。在全市各条道路共新增设果皮箱,推行“摊前一个桶”,促使市民养成垃圾入桶的良好习惯。桂林市集中力量加强了对各旅游景区周边、宾馆饭店、车站及娱乐场所、重点地段的市容巡察和管理,整治、纠正了超门槛经营、占道经营、尾随兜售等违章行为。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出台一系政策制度。根据自治委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我厅按照国家的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已有的管理规定、主要城市的一些成功经验,形成了一系列完整的工作思路和措施,代自治区政府草拟和编制了10个政策文件。20xx年12月以来,自治区政府及部门相继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划(20xx-20xx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建设监察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奖励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举报奖励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考核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9个重要的政策文件。
《决定》和《五年规划》提出了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总体要求、具体目标和任务措施,是指导我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纲领性文件。上述有关文件出台后,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加以具体化,制订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管理有标准、执法有依据、工作有章法,提高了城市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了“城乡清洁工程”的实施。这些文件在广西建设网“城乡清洁工程”网页上都能全文查阅到,希望大家要经常学习,认真落实。
二是建立“城乡清洁工程”监督管理机制。到目前为止,仅我厅16个处室组成的16个督察组及“城乡清洁工程”督察队对全区各市、县、乡镇就已进行了50余次的督察。“城乡清洁工程”督察队与自治区媒体记者不定期、经常性地对各市、县、乡镇进行督察指导,并进行正反典型的相关报道。对执行不力或不到位的进行曝光,提出整改建议。
各市都建立了相应的督查机构,组织督察活动,并实行快速反应机制。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察活动,有关部门则对督察反馈的问题迅速作出反应,及时落实整改,不断推动“城乡清洁工程”的进展。如玉林市要求每位市领导联系一定范围的卫生责任区,主要领导亲自上街督查,同时,有关部门和玉林日报、晚报、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共同组成督察组,开展经常性的督察活动。贺州市建立了以行政、媒体和群众举报为框架的督察体系,制订出台了市容环境管理制度、考评制度、城区分片管理制度、重点整治街区制度等一系列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规章制度。柳州市局、专业队伍和城区三级检查小组,多次对全市范围内的薄弱环节、卫生死角等进行拉网式督察。针对近日自治区督察组与媒体对“城乡清洁工程”存在突出问题的反馈与曝光,贵港、来宾、崇左等市上下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全面整改,并举一反三,努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很快得到有效整改。
三是加强长效治理。桂林市发扬“创全国卫生城市”经验,巩固和提升“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等工作成果,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科学制定各城区的管理目标,推行目标管理,在城市小街小巷改造方面走在了全区的前列。柳州市把整治工作重心向城乡结合部、城铁结合部、城中村、无物管居民小区转移,多次开展以清理卫生死角为重点的专项活动;河池市以取缔城区客运三轮机动车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同时,力求长效,增加公交、出租车,确保市民出行需要,并妥善安置“三马车”主就业,确保社会稳定,城市品质上升了一个大的台阶。崇左市坚持长远规划建设与近期治理整顿相结合;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相结合;坚持中心城市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城乡清洁工程”的深入发展。
(四)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各市坚持疏堵结合,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管理同步进行,严管重罚与方便群众有效结合。目前,为满足群众需要,切实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民生问题,各市都很重视加快城市配套设施的建设,完善城市服务设施功能。如南宁市加快规划一批农贸市场,“引摊入市”,确保群众充分就业。桂林市把“城乡清洁工程”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同步进行,加强中心城区的规划编制研究及实施管理。钦州、贺州、防城港等市加强停车泊位的规划建设,有效地规范了车辆的停放。
同时,限时处理群众的投诉问题。20xx年10月2日我厅公布市容环境整治举报电话开始,我厅对接到的群众举报投诉电话,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反馈到各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至今,我们处理了群众投诉电话和来信反映的问题近200个。接到转办投诉意见的各市有关部门都能及时处置,并站在群众的角度尽力解决有关问题,得到了群众的赞扬,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城乡清洁工程”的热情高涨。
各地各部门都强化了整顿市容市貌、改善城乡环境卫生中的信息收集、信息传递、信息反映等环节的工作,有专人负责、专用电话、专用邮箱,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受理—整改—反馈三个主要环节。各地对市民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上级督办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上报我厅。
(五)各部门通力合作,管理的经常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区各市的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较好地发挥了城市管理的合力作用。梧州市市政、公安、建规、工商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联合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手段,对市区存在的“五乱”现象进行全面整治。百色市实行市政管理的市场化运作,将城东路保洁工作、中心城区的公厕向社会公开招标拍卖,让社会参与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的管理,成效显著。钦州市联合了建设、工商、公安、文化、教育等部门,分别对有碍城市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组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加强综合整治力度。
(六)加强“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作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政府牵头部门,我厅多次召开全厅和全区建设系统大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将指示精神整理、编纂,印发全区建设系统。并多次召开各市分管副市长、各市建委主任、各市建设局、市政(市容)局局长会议,组织他们系统地、认真地学习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重大意义,领会其内涵,要求各地加大宣传力度,使全区建设系统形成共识,推动工作。
为了广泛宣传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意义,传递各地动态信息,我厅依托广西建设网,开设了全区专项内容覆盖面最大、信息量最多、时效性最强的“城乡清洁工程”网站。及时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指示精神进行宣传,将工作的最新动态向社会传递。截至目前,我厅编发的各种督察函、文件、简报等总共达28万余字,照片2300多张,编制出版《城乡清洁工程简报》42期。
各级宣传、建设部门、精神文明办公室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素质。特别是各级新闻媒体普遍开展专题和专栏宣传,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深入的跟踪报道,营造了有利的舆论环境,调动了城乡居民普遍参与的积极性。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及时宣传报道本部门“城乡清洁工程”的实施情况。教育部门、各大中小学校也普遍组织学生参加“城乡清洁工程”的宣传与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城乡清洁卫生意识。全区各地通过广泛地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初步形成了城乡居民共同参与“城乡清洁工程”的社会氛围。
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全区各市、县城区“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城乡变得更加清洁、整齐、卫生、干净,市容市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城市管理工作上了新台阶,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取得了初步成效。概括来说主要表现为:
一是各方面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城乡清洁工程”正在深入人心,已经形成良好氛围。
二是各地相继制定出台了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相关配套工作开始启动。有的市已着手研究制定和实施相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安排摊贩入市、车辆进场;一些市加大市政工程建设力度,完善市政功能。
四是通过各方面努力,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得到较好整治,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干净的城乡面貌,干部作风也得到了锻炼,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和广大群众的欢迎。一些市民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整治“五乱”现象,称作“了不起的事”、“为民造福的事”、“大快人心的事”、“共产党做的好事”,各级政府和机关形象得到空前提升。
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市容环境整治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脏、乱、差”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旧城区、“城中村”整治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环境卫生状况仍然较差;个别城市仍存在“脏乱差”现象,在管理上还存在“盲区”;部分县城“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还比较薄弱,领导的重视不够,部门力量不足;相当多的乡镇、村屯有的城乡环境整治刚刚起步,各级政府给予督察、指导和帮助还很不足;一些地方对群众投诉处理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有些地方规章制度还不配套,长效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还有突击清理整治的做法,容易出现反弹现象,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需要强调的几个方面
(一)各市、县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要宣传好9个政策文件。
(二)各地要切实按照我厅印发的《20xx年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工作计划》(桂建城[20xx]13号),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好各项工作。
(三)要进一步加大督察和指导的力度。经请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领导,今年我们将从各市建设和市容管理相关部门抽调人员进行培训,组成“城乡清洁工程”驻市督导组,对各市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进行持续地督察和指导工作。
(四)要切实贯彻落实2月26日“城乡清洁工程”现场会精神。刘奇葆书记在全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现场会上指示,要巩固和提升已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工作领域,既要坚持不懈地打一场深入持久的攻坚战,又要坚忍不拔地打一场巩固成果的保卫战,坚定不移抓下去,抓出更大的成效。要制定规划加强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要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要建立健全一整套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制度,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稳定的投入机制,要建立健全管理人员队伍、市政环卫专业队伍、群众队伍等“三支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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