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指南
陕西师范大学(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陕西师大、陕师大,坐落于陕西省会西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陕西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报考条件
报名者须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对所报专业(类)具有浓厚兴趣,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复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注: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公示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名单(http://gs.cyscc.org/)为准。以上奖项等材料均于简章发布之日前已获得。
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按照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初审办法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纸质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研究确定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所提交的获奖证书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招生网站详尽公示。请考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网址:http://zsb.snnu.edu.cn/),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选拔考核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19年6月16日在我校长安校区参加综合面试及体育测试(考试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1)综合面试:学校将组织专家将对考生提交的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同时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基础、发展能力及创新潜质。报考地理科学专业的考生还须考察学生的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
(2)体育测试:考生须同时参加体育测试项目,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指数(BMI指数)、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测试成绩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高三年级评分标准进行评定。测试结果将作为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
3、确定合格考生
各专业(类)依据选拔测试成绩排名确定考核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考核合格考生名单。
录取原则
1、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将成为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候选考生。
2、所有候选考生均须参加2019年高考,并认真阅读各省级招办关于自主招生考生填报志愿的方法,符合省级招办规定的自主招生投档条件。
3、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能低于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没有模拟投档线的省份参考相应科类提前批次录取线。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各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需要折算优惠分值。上海和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4、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上海和浙江考生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5、考生专业志愿须填报测试合格专业(类),符合条件的考生录取到相应专业(类)学习。
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自主招生实施方案,下设自主招生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自主招生具体工作。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2、自主招生全过程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我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以虚假、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内容,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对报名材料、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并负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并向单位及个人主管部门通报。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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