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南开大学位于天津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南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招生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认同南开“公能”素质教育理念,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94人,拟认定合格总人数不超过360人。
1、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招生专业(类),每个招生专业(类)限报一个具体专业。报考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医学类、药学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2、若出现某一招生专业(类)考试人数较少或成绩普遍偏低,我校可按照有关要求在各招生专业(类)公布拟认定合格人数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三、报名方式
考生需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
①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请按要求下载打印,打印申请表最后一栏签名处必须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并请中学确认情况及加盖中学公章。
②“公”“能”陈述表:考生需登录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公”“能”陈述表》(网址http://zsb.nankai.edu.cn),认真、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对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方面的表述要详实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
③综合素质评价表(含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或高中阶段体育成绩)。
④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
⑤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申请材料请以照片形式上传,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清晰可读。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等信息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
若有其他无法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请邮寄至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中请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和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编号。我校将在必要时对考生申请材料中体现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支撑材料(如出版物、文学作品等)的真实性和原创性进行考查核实。
四、考核方式
南开大学按专业类成立专家组,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未通过三档。初审结果为优秀、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南开大学自主招生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综合面试和体育测试。
初审结果为通过的考生笔试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和体育测试。
笔试分为理科基础和文科基础,其中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医学类、药学、金融学类笔试为理科基础,人文社科类和外国语言文学类笔试为文科基础。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思维敏锐性、沟通能力。英语面试为全英文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思维敏锐性、沟通能力。体育测试以身体形态类(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肺活量、台阶测试)、身体素质类(男生俯卧撑、女生仰卧起坐),测试结果作为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
五、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或面试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选名单、入选专业和优惠分值。
1、高考总分含高考加分。
2、在高考总分低于750分的省份,按照以下公式四舍五入折算降分幅度。
计算公式: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总分/750×优惠分值
3、江苏省考生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4、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所有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6、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我校根据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专业志愿、高考体检结果、高考总分(含高考加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决定录取与否。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报考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医学类、药学的考生高考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六、实施程序
1、报名。3月27日-4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若无特殊情况不需要寄送纸质材料。
2、初审。4月10日-5月5日期间,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5月10日前公布初审结果。
3、确认考试。初审结果为优秀、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时间为6月16-17日,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
5、考生如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无法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可书面提出申请,我校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
七、公示
我校自主招生初审通过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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