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办幼儿园入园条件
在公办园中,共同的特点是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是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的资金投入占运营成本的主要部分。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苏州公办幼儿园入园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苏州幼儿园报名条件
(城区: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
幼儿园的招生年龄是:
小班为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中班为4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大班为5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托班为35个月~30个月(2017年9月1日-2018年2月28日出生)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办为主、公益普惠的原则。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鼓励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各级政府要主导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主导政策制度设计,优化配置辖区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政策调整需求,新增教育资源重点向城镇、城郊结合部等人口集聚区倾斜,健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2.坚持政府统筹、教育主管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与服务意识,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每一个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并尽最大努力满足符合报名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需求。有条件的幼儿园要接收并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障适龄儿童提供融合教育。
3.坚持成本核算、合理分担的原则。强调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和社会合理分担教育成本,鼓励多渠道投入,发展学前教育。各地幼儿园执行省、市物价部门公布的《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17)9号)和《关于明确苏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苏价费字(2018)51号)要求,规范收费行为,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幼儿园执行保育教育费浮动收费标准的,应当在招生报名前报当地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备案后方可执行。
4.坚持相对就近、方便入园的原则。各级各类幼儿园在招生中,要首先满足区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3周岁以上的幼儿入园,以“相对就近、免试入园、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园所可招收周边区域3周岁以上的幼儿入园和3周岁以下的幼儿入托。幼儿园应将班额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招生办法
幼儿园招生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根据可供学位依次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严禁不足龄幼儿入园。
1.具有本地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体检健康证明(体检健康证明于开学初收取)、户口簿原件、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实际居住证明)、家长身份证原件到幼儿园登记、报名,填写苏州市幼儿报名登记表。
2.非本地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体检健康证明(体检健康证明于开学初收取)、户口簿原件、在苏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明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同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提供外来人口有效居住证原件、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就业证明原件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原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记录证明到幼儿园登记、报名,填写苏州市幼儿报名登记表。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5)790号)和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苏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指导实施方案》(苏卫计疾控(2016)18号)要求,儿童在入园、入学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各幼儿园在招生时,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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