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干部,所以参加了这次第三期团校培训,为期两天的理论培训中,从华南师范大学的陈岸涛教授和学校党委宣传部吴征宇部长的讲座中,让我对学生干部以及学生干部在团学工作中扮演的角色有了新的认识。此次团校培训围绕“大学校园文化建设识、开展团学组织工作”的主题,在主讲嘉宾的字字句句中,或多或少感受到他们对校园活动和团学组织干部的关注。此次培训中,我对校园活动有了一些新的看法:
一、正确理解大学校园文化
每所高校,都有属于自己的校园文化,它指在校园中被广泛师生认同,能够带带传承的优秀校风和传统。正如广东医学院的“立志、立德、求真、求精”的校训,“严谨诚实、勤恳好学、文明守纪、团结奋进”的学风,这些都属于校园文化。
而这些校园文化的传承和体现,则需要通过校园的文化活动去体现。正因为如此,我们就需要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慎重慎思,在陈岸涛的讲座中提到了“大学精神的本质”,他理解的大学文化精神包含了三个方面——创造精神、批判精神和社会导向精神。通过在学生会两年的学习,我是这样理解三种精神:
(一)创造精神。我们都提倡不能将大学作为一个“专职的技能培训所”看待,是因为我们追求的高等院校走出来的学生,不仅仅是一个动手能力强学生,更要是一个综合素养较高的学生,让其走到社会能够将社会中一些陈旧东西改进,而不是照葫芦画瓢的工作。
(二)批判精神。我们每年学校都会举行各式各样的校园活动,结合我们学校自身情况,很多学生都提出了“活动质量必须提升”的呼声,究其原因就在于活动数量多,活动的宗旨和目的不明确,用一句话概括“为了活动而活动”。所以作为学生干部,每一次活动的举办,我们不能只把重心放在对活动的前期组织上,更要把重点分一部分放在活动的效果评估上,对活动中的糟粕进行批判提出,只有意识到这点,才能真正提升我们校园活动的质量。
(三)社会导向精神。雅斯贝尔斯(1883-1969)提过这样一个观点:大学是一个由学着和学生共同组成的最求真理的社团。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很直观的看出大学和社会的本质区别,大学中主要的人物不是商人、官员、政要人物、市井之徒,而是学生和老师,因此大学中必须存在着一种不畏惧最求真理的氛围,因此我们都要形成一种意识——大学文化应该引导社会文化而不受制于社会。但很多时候,我们都曾遇到一个现实的现象:各种团学组织中,有些学生干部为个人利益,勾心斗角;为求职位“攀升”对指导老师“卑躬屈膝”等等。而这些现象就是受到社会中的个人拜金主义、官位主义的影响,所以才有一“学生会是藏污纳垢之地”的极端说法。所以,作为一个学生,至少在大学这样一个不等同于现实的社会的“小社会”中,我们更应该做到善其身,明其道,在各种活动去认识并纠正社会带给我们的不良影响,同时作为学生干部,更要以身作则,为大学提供一个良好的氛围。
二、校园文化活动的问题存在
作为学生干部,我们组织很多活动,有时甚至需要通宵熬夜,绞尽脑汁去搞活动,这次团校培训让我重新思考了以往对活动的定义。
首先,我们认为,校园文化活动是学生课余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满足学生需求就可以。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大学活动的内容应该能针对性提升学生的各种发展,同时也应该明确这些“发展”是否正确,比如在医学院校中开展类似商贸的“跳蚤市场”,这种活动的方式新颖,但在组织时,我们是否更应该将活动的主题和目的明确,定为“为毕业生和新生物品交换提供平台”而不是“培养学生商业意识”上。
其次,我们一直认为校园活动只是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让其多才多艺的一种手段,而忽视对其精神上的收获。为什么这样说?因为从很多时候看,我们认为大学生是一个成熟的个体,应通过活动让其发展自身能力,从而只注重到活动的开展带来的一种预期,但却忽视活动过后的成效。同时,我们医学院校很多活动的目的在于增加学生生活趣味和对于一些技能的实际操作上,而定位在对学生精神层面的教育很少,因为我们习惯性地将这些思想的教育托付给我们的思品课、毛邓三理论课上。所以,作为学生干部,我们应该反思我们曾经对学生活动的错误认识,应该该反思我们的活动是否只为了取悦同学,应该反思我们组织的活动是否经常虎头蛇尾,本末倒置。
总而言之,作为学生干部,我们首先是学生,接着才是干部。所以,我们在组织活动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站在同学的角度出发,为我们的同学负责,为我们的活动负责。在活动的整个进程中,应该有明确的活动目的,不能只重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而忽视活动带来的效果和作用;同时,团学组织作为一个届届更新的组织,我们应该秉持一种批判的态度,对于错误我们必须指证剔除。
思考学生会: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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