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我很有幸参加了铜山办事处组织的由徐仁兰主讲的《新型农村社区管理》的专题讲座,徐仁兰是镇江市平昌新城中心社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她以她在日常工作中的实例和体会给我们作了一场精彩的报告。我颇有所悟,下面结合自己工作谈谈自身想法:
针对现阶段农村群体性的事件中参与的合理诉求与表达的不合法手段相交织,多数人的合理合法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相交织,群众的自发行为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相交织的特点。我觉得应采取三项举措,从原则上依法处置处理矛盾。
一、做好疏导化解。民意如水,宜疏不宜堵。我们要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处置原则,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解决,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主动办理,特别是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始终把人民群众安危放在首位,有效疏导,妥善化解,确实将不安定隐患处置在当地。
二、强化思想教育。要始终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在调处矛盾中,注重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的方法,多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多做得人心、稳人心的工作,使绝大多数群众深刻认识到如何正确对待自身利益,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如何按程序、依据政策法律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执行政策法规的自觉性。
三、切实发挥基层作用。基层组织是化解和处理群众矛盾的第一关口。要以村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村居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构筑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基础、基层民调组织为骨干的调处工作网络。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尽力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处置在当地。
以上是我的的感悟,就像徐主任那个事例说的一样,矛盾在无形中化解,把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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