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近年来,中央和省市综治部门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每年都有明确的要求。在这几年的综治工作汇报实践中,我个人感到各级综治组织不仅要把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摆到重要日程,更要结合实际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新一轮“争创”过程中,如何整合综治工作资源,切实发挥综治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各级综治部门的基层基础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必须解决好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人员待遇问题
同其它工作一样,综治工作也离不开人的因素。配备得力的综治工作干部,创新工作思路,缜密设计好的载体,必将促进综治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和其它工作一样,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必须有专人抓,专人管。然而,随着综治工作触角的延伸,基层基础工作的加大,综治工作人员配备必须高职高配。现在,从乡镇来讲,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得到了配备,但其政治经济待遇也处于“各自为战”状态,没有统一的要求,有的进入同级党委,有的享受副科级待遇,还有的享受车补和专项补贴,甚至有的还没有正式编制。乡镇综治专干也因为人员编制等问题,大都兼职或不在乡镇机关或事业编制之列。人员待遇需要整体划一,需要上级部门统一协调。这样才能保证综治工作人员齐备,有人干事。
二、综治办公场所问题
上级综治部门对基层综治部门办公场所要求比较高,规定乡镇综治办公室面积要达到40平方米。现在看来,有些乡镇难以达到。经济条件好的、办公条件好的乡镇,其综治办经济条件、办公条件就能好;相反,经济条件差的、办公条件不佳的乡镇,其综治办经济条件、办公条件一般也不如人意,更谈不上达到规范化标准。办公场所条件的优劣,直接影响综治部门的形象,客观上也不利于综治部门开展工作。现在,各乡镇按照要求都在进行综治工作中心建设,解决综治工作办公场所问题,也摆在了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面前,在新一轮“争创”氛围中,解决综治工作办公场所问题,也是做好综治工作的一个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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