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如果告诉你说,一个生产单位平均一到两年发生一起不安全事件,也许有些人无动于衷。如果告诉你说平均一到两年发生一起重大不安全事故,可能有部分人唏嘘不已。
5月份的安全教育日,我学习了海因里希法则,海因里希法则(heinrich's law)又称“海因里希安全法则”、“海因里希事故法则”或“海因法则”,是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的300∶29∶1法则。
这个法则意为:当一个企业有300起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另外还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
或许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说这一年发生了1起重大不安全事故,那么意味着在这之前就有了300起试图敲醒你内心警钟的隐患事件,300起,一年总共365天,平均每年大约只有65天活在完全安全的生活里。有句古话叫做“祸之作,不作与作之日,必有所由兆”。
正是我们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对于那些安全隐患的视若无睹,放任不顾,才会造成了最后严重的不安全事件。我们知道,安全的反义词是事故。那么事故是什么呢?不同的教材有不同的解释,但是,通常的解释是:事故指发生在生产过程中,违背人们意愿且又失去控制的事件。安全工作,大多数人是抱着一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漠视心理。
而如果我们把“海因里希”的300:29:1安全法则,从另一个积极的角度,以启示的目的去理解,那么事故和隐患就会离我们远去了。即我们每个人都要培养良好的操作习惯,良好操作习惯的养成就必须经过29次重大改进或纠正,每次改进和纠正就要做300次的重复动作。同时,“海因里希法则”告诉我们,“偶然性”违章行为不一定就引发事故,但事故背后必然性地存在着违章行为。
我们学习“海因里希法则”的目的,是通过对事故成因的分析,让大家少走弯路,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正视工作中的点滴隐患,从身旁的每一件小事抓起。例如:按要求穿戴好反光背心等防护用品,对机坪内fod不明飞行物随手拍,对每一位过检旅客做到标准一致,检查到位等等。
当我们将安全隐患消灭于无形之中,很多事故就根本不会发生了。
【篇二】
剖析"海因里希法则" 让人为之感叹
俗话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几乎每个涉及安全工作的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的时候都会提到海因里希法则,通过对这一法则的了解,我觉得利用好这个法则可以很大程度的避免事故的出现,但似乎真正做好很不容易。
很多人都知道这个规律,也致力于防范29件轻伤或故障事件和300隐患或违章事件的发生,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但你对于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很少有人去反思为什么29件轻伤或故障事件和300隐患或违章事件没有被重视?员工和管理人员没有从中吸取教训?
有句话说的好,事后诸葛亮,追悔莫及。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的一直工作在安全红线的员工,事后应好好反思事故给我的经验和教训,吃一堑长一智,从教训中找到更好的工作方法。这对于每一位空防安全的守护者来说,意义非常重大。如果不去反思,就任凭糟糕的事情肆意发展,那么安全事故是迟早会再次发生的。
海因里希法则给我的启示是极为深刻的,对于空防安全,更是不能有丝毫事故的。
我理解的海因里希法则是通过对事故的分析,让人们少走错路、弯路,把影响到空防不安全的因素通通消除在萌芽状态。但是怎样才能保证空防安全呢?关键恐怕还在于正确处置“小错”和隐患,对于任何的“小错”和隐患,都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并且坚持“零容忍”的管理准则,所有人都要仔仔细细的思考发生问题的原因,认认真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于这些“小错”和隐患,即便没有导致事故的发生或者造成任何后果,即使无人知晓,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但我们也不要存在一丝一毫的侥幸心理,也不要放过任何疑点。如果这些“小错”和隐患放任不管,任由其重复发生,那么“小错”必然会铸成“小错”,但是假若我们及时纠正,“小错”很可能会止于“小错”。
“海因里希法则”说明了任何事故不仅仅事出有因,而且会有征兆,事故的发生是量不断积累的结果,水滴石穿,这些“小错”和隐患击穿整个安全防线。由此可见,及时发现征兆,及时妥善处理,事故也是可控和避免的。所以,要重视和善于发现工作中的每个细节的“小错”和隐患先兆。即使再小,也不放过,只有这样不断发现,不断治理,才能使我们的空防安全稳步发展,独占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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