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道路安全强调至今,还会出现如此低级的肇事原因,才是需要严加问责和反思的对象,不能让安全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
车祸猛于虎。去年以来仅公众关注的特大车祸,就有京珠高速双层卧铺客车自燃事故、甘肃正宁校车事故、延安特大车祸,等等。近日,湖南一辆大型客车冲下三四十米深的山崖,目前造成4死44伤,又在我们伤口撒了一把盐。
相对于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事故,车祸有其更令人扼腕之处,因为,许多其实是本可避免的悲剧。
亡羊补牢的行动一直在进行。去年客车自燃事件,加快了双层卧铺客车退出市场的步伐,也促使相关部门对尚在运营的卧铺客车的定时休息提出了明确规定;甘肃校车事故,推动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今年7月,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指出将推动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的“三超”入刑。但是,频发的车祸似乎在刻意嘲弄规定。两个月前延安车祸肇事的正是“双层卧铺客车”,主因之一正是司机没有执行休息规定。此次湖南车祸,受害的主要为师范学生,固然不属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对象,但是,客车未年检、司机非专职、山路隐患多——这起车祸用最简单和低级的错误让所有规定变成了空谈。
事后究责在所难免。但事故既然发生,追究责任对受害者其实已经于事无补;而置身事外者,又因没有切身之痛,很难举一反三,引起足够的敬畏。
车祸的发生看似防不胜防,究其实还是因为规定执行不细不力,留下的漏洞太多。这一固弊其实不仅限于交通安全领域。再好的规定离不开执行,而规定执行不力,缘于长期以来的粗放式管理,对规定和生命都缺少足够的敬畏。很少有人是刻意拿生命开玩笑,悲剧往往源于对细节的习惯性轻慢。良好的习惯,本应靠细致严格的规定和执行来塑造,但是,谁来监督执行?
在交通安全方面,执行者其实是一个生态式的链条,包括乘客、司机、汽车公司、交通管理部门、地方分管领导。明年起实行的闯红灯禁令是需要的,对事故肇事者严加查处也是需要的,但要未雨绸缪,还必须加大对领导的问责力度。什么时候金字塔尖的领导战战兢兢了,特大事故屡禁不止的迷局才能破除。这些年来,领导问责往往雷声大而雨点小,这不仅损害了政府威信,也为特大车祸根除难问题添加了注脚。
以此次湖南永州事故为例,死亡人数不多是不幸中的万幸,但是,这一偶然性不能成为减轻问责的依据,而为何道路安全强调至今,还会出现如此低级的肇事原因,才是需要严加问责和反思的对象,不能让安全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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