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公办小学报名指南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是广州市花都区公办小学报名指南,快来看看吧!
招生对象
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学位安排顺序
按国家、省、市的相关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基本顺序如下:
1、解决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解决广州市、花都区政策性照顾生入学;
3、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入学”。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解决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入读的前提下,在预留适量学位以供返穗(区)生使用后,剩余的学位才能根据申请人积分高低,用于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学位安排
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地段生
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具体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佐证材料地址一致,且监护人须占有房产份额100%);儿童与父母在花都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直系祖辈的,且同户籍同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招生地段安排入读户口所在地附近的公办小学。
当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属于以下四类情况时,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一是购买二手房业主,该居住单元原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
二是网上报名截止后户籍才迁入房产所在地址的;
三是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购买并于8月27日前进行网签的;
四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
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原则上为学生户籍地址与学校距离在3公里范围内。
(2)统筹生
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主,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详情参照各教育指导中心公布的辖区招生细则)。
统筹安排入学主要是落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并非确保其入读地段对口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如出现无法安排的情况,可统筹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3)入读民办学校: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放弃入读公办学校资格,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为其选择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
报名方式
公办小学
1、网上报名
全市公办小学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5月5日至10日
报名系统: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以在报名时段的工作日时间,前往地段小学现场办理申请,地段小学可提供指导家长报名的服务。
2、现场资料审核
报名信息登记有效后,监护人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和提示到报名学校或指导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料审核。
3、取得录取资格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取得录取资格。
4、补报名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27日至28日向户籍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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