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听到一位老师提到某学生的检讨书:我保证以后每天上学带校长(章),上课再也不开小车(差)了。有人惊叹这位学生的整蛊天才,而我也不禁浮想翩翩。
话说这位学生每天上学带校长,我想堂堂一校之长,竟屈就沦为差生的私人秘书,不知该作何感想。而这位学生说话也够份量,真是掷地有声,钦点校长大人为私人秘书。要是他钦点别的什么高官或中央领导人为私人秘书,那就显得更加够气魄,简直堪称气势磅礴。两个字:牛!酷!
再说该生上课在教室开小车,更是牛气冲天!想当年柯受良飞越黄河是在玩自己的命,而他却斗胆玩自己和全体师生的命,赌注下得更大。这种一掷百命的气派,比澳门豪赌还豪爽,简直令人望尘莫及,甘拜下下风!不知大家有没有事先买好巨额保险,以备后患。即使那位任课老师像那次带领学生晨跑的老师那样,奋不顾身搭救学生,但是他能一身遮百吗?难免有绝大部分学生葬身车轮。这样,这具群死群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的爆炸性,可能不亚于去年师生晨跑车祸和兴宁矿难,可能会惊动国务院,乃至震惊世界!那样交通局长大人的位置也就岌岌可危了。当然,校长、教育局长等一大批相关责任人也难以幸免。鉴于法不责众,广大人民教师可能死罪能免,但是活罪难逃。尽管校长及其他学校领导曾经三令五申强调,禁止学生骑摩托车,但却没有禁止学生开小车。看来这是校规校章的空白和盲点,有待于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谈到学生骑摩托车,本人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曾经多次犯包庇罪和窝藏罪。学校领导多次强调,如果老师发现学生骑摩托车,应该严重警告,并及时向学校报案。尽管没有悬赏,但是这也是作为老师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本人却玩忽失职,知情不报,包庇犯罪。如果校长及其相关领导知道内幕,一定让本人停职检查,乃至吊销营业执照,永远清除出教师队伍。
冤!冤!冤!我简直比窦娥还冤!试想一下,禁止学生骑摩托车,那些叛逆的草民、刁民,能心甘情愿地当良民、顺民吗?再说我们还要不要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的敢于冒险进取的精神?还是要让他们保守怯懦?倘若他们私自偷偷摸摸地骑摩托车,不小心和老师狭路相逢,比见了交警还怕,就像老鼠见了猫那样,四处逃窜,岂不是更加险象环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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