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主体
签约过程中,公司往往更重视合同内容,而忽视了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有时甚至为了促成合作或碍于情面将对主体的审查变成“走过场”,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主体缺陷而使合同归于无效或难于履行,达不到签订合同目的。因此,对签约主体的资格要严格审查:
1、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的情况,以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存在未年检导致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和经营范围,必要时应当到相关部门调查资产状况、工商登记以及不动产登记等;
2、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同项目,要根据合同内容审查对方的资质现状,即有否获得相关资质及目前效力情况(有的资质可能失效),如经营与电信相关的业务应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资格许可证,通信建设工程需要相应资质等级等;
3、要对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必要评估,以保证签约后能够顺利履行合同。
二、审内容
1、看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如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的情形;是否存在重误解或显失公平等等。
2、看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的承担等等主要条款。
3、最限度地为公司争取利益:要站在有利于公司的角度上,对我方权利和义务进行全面衡量,当然是争取更多权利而尽可能地减少义务,并且,对我方可能出现的违约要规定相对较轻的违约责任;对对方条款的审查,则恰恰相反,不过,凡事都要有个限度,合同条款还是要建立在相对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的,否则,显失公平的合同也可能导致被撤销的。
详述合同重要条款的要求(如标的、付款方式、数量、签订地、工期、交货时间及地点、上线、初验、终验等)
(1)合同清单总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合同清单的单项金额不等于清单总金额——必须更改;
(2)工期、交货时间、地点/目的地及接收人联系方式/签订日期等空白——不得空白,必须填全,并且不得有误。(ISO9000要求)
(3)合同内未约定验收期限、验收标准——必须增加。如未增加存在的法律风险:项目完成后局方一直不验收,或者以未验收为理由不支付相应款项。
(4)验收标准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按什么标准来验收,如约定为双方按合同及需求说明书要求来验收。
(5)合同内的签订日期、签字日期与合同中的相关联日期产生冲突(如合同签订日期为10—9—21,交货日期为10—8—16,交货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冲突)——必须更改(ISO9000要求)
(6)清单无单价、数量;我方——必须更改。如未更改存在的法律风险:供货时无法确认供货是否符合要求,容易出现纠纷,且出现纠纷时无明确判定标准,对我方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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