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
乙方拥有合同所述专利技术;
乙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合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甲方;
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并销售合同的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下列词语的含义:
1.1 专利技术,系指乙方目前拥有的或未来获得的和/或有权或可能有权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世界任何国家许可转让的,适用于或可能适用于制造本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
1.2 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产品及其改进发展的产品。
1.3 甲方系指_________,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1.4 乙方系指_________,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1.5 合同工厂系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_________;
1.6 备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产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备用件;
1.7 部件,系指乙方随时书面允许甲方生产和销售的合同产品的构件及零配件;
1.8 技术资料,系指列于附件一与制造和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工程、制造及原始资料,包括与制造设备、工具和装置有关的图纸、蓝本、设计图表、材料规格、照片、影印资料和一般资料,设计及其说明书等。但上述资料仅限于乙方拥有的资料和甲方用于本合同业务活动的资料;
1.9 净销售价,是指在扣除合同产品的包装费、安装费、运输费、商业和数量折扣、佣金、保险旨和税费之后的发票金额;
1.10 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双方管理机构和有关权力机关中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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