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快递合同范文10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快递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快递合同 篇1
申通快递合作协议
甲方(授权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理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以下简称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条款认真执行,并具备法律效力。
一、乙方代理区域:
二、派件费 元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每月月底结算。
三、乙方必须到甲方公司所在地取件,最迟不超过两日。
四、收件提成按甲方给乙方的收费标准的20%提取,当日结算。
五、乙方须交元(大写:)给甲方,如乙方想不做或退出,须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在没有其他问题的情况下,押金于次月月底退还。
六、乙方到甲方清点快件,数量清楚、快件无损,运走以后,快件的丢失、损坏等由乙方承担。
七、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收加乙方的代理权以及不退还押金。
八、此合同一年一签,如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九、甲方给乙方提供电话卡,乙方每月承担100元话费,甲方承担其余部分,不包括短信、流量费。如有其余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乙方不得代理其他快递品牌(EMS除外),也不得收取其他快递公司的快递寄件。
十一、甲方给乙方提供面单、信封、包装袋,但是乙方不得故意浪费、损坏。如有以上行为,由乙方承担面单、信封、包装袋的费用。
十二、此合同一式两份,共1页,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快递合同 篇2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接方): 身份证号:
兹有甲方需转让本人承包的申通快递业务 ,经申通快递公司同意,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日期:**年 月 日。
二、转让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三、双方约定,转让前有关甲方经手的快递业务及有关问题、纠纷由甲方负责完成,乙方不承担此责任;转让后有关快递业务及问题、纠纷等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交待、乙方认可的遗留问题除外)。
四、甲方滞留的快件有 件,单号分别为: 。
五、甲方转让后,乙方有业务操作方面的问题需要请教,甲方应及时给予解答。
六、此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申通快递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快递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 聘 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3、属于职等(组长级)含以上人员,未能于一个月前提出辞职而自行离职者,愿被扣发相当于半月薪资之违约金。
4、属于职等(组长级)含以下人员,未能于十五日前提出辞职而自行离职者,愿被扣发相当于半月薪资之违约金。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按照乙方实际工作绩效,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形象、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公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算工龄(年资)为一年。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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