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合同范文8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律师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律师合同 篇1
甲 方:_____(聘方)
乙 方:_____(受聘方)(本职工作单位:_____职务:_____)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律师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本事务所律师。
第二条 乙方的聘任职务是_____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事务所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4.确定或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5.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依事务所规定的条件申请加入合伙律师;
5.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事务所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3.不得从事有损于事务所声誉的活动;
4.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五条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务所制定的<劳动工资和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应聘律师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应聘律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3.应 聘律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律师资格;
4.应聘律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1.应聘律师应征入伍,出国定居或留学;
2.应聘律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满六个月;
3.无故不上班工作满一个月;
4.经批准成为事务所合作律师;
5.事务所自行撤销或破产。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之;
2.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七条 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师工作执照,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律师职务。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_____ 乙 方(盖章):_____
主任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律师合同 篇2
甲方 :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订立遗嘱事宜,现委托乙方为此提供律师见证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见证事项和用途/目的:
1、委托见证的事项:见证甲方订立遗嘱
2、见证的目的:证明甲方订立遗嘱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二、承办律师: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本所 **律师、 **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律师见证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见证费用,计人民币 ( 元整)元。
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前款中的费用仅指律师费用,不包括下列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办案费用,将包括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支出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及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第三方费用,将包括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行政机关,其他专业机构或任何
第三方收取的行政规费、专业费用及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3、除双方另有约定,乙方根据本条收取的律师见证费用和其他费用不予退还,包括乙方最终书面通知甲方不予见证。
4、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三日内支付见证费用。
5、双方对费用支付的另行约定: /
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并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上述指派律师认为甲方提供的文件、材料不完整或有疑义时,甲方应出具必要的书面说明或进行补充。
五、乙方为甲方提供见证服务,并保守因此而获知的甲方秘密。
六、乙方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见证,拒绝出具《律师见证书》 :
1、甲方行为能力有瑕疵;
2、甲方无权委托;
3、甲方在委托见证事项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4、委托见证事项的内容或所涉标的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且甲方不同意纠正或补救的;
5、委托见证事项的事实不清或有其他重大瑕疵;
6、发现甲方有违法动机或目的。若乙方认为不应予以见证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七、若因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重大过失导致《律师见证书》被撤销,因此给甲方及/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赔偿的数额以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相关事项收费金额的3倍为限。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特别约定:乙方依法对甲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乙方有权决定是否最终出具《律师见证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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