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方): 贵州弘毅地产策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应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招聘乙方为房地产销售置业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 年月日至日起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试用期为签订本协议的前三个月。
二、用工约定:
1、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在试用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可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试用期内按本协议约定实际日工计酬);
2、本协议期满,甲方根据乙方表现决定是否继续留用乙方,如留用则续签协议。甲方如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
三、工作职责:
1、乙方应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工作中应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做到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4、乙方自行辞职或被开除的在本项目结束前不得从事本地区本行业相同工作(试用期内除外);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因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需赔偿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6、如乙方需辞职的,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解除本协议,乙方无故离职的视为违反本合同处理。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本协议约定工作期间,执行每周休息一天工作制,由甲方安排可轮休或调休。
本文来源:https://www.010zaixian.com/shiyongwen/hetongfanben/2748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