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
2.甲乙双方决定共同投资摄制电影XXXXX(暂名)(以下简称“该片”)。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以兹信守。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 电影片名:
2. 电影时长:
3. 该片由甲乙双方联合出品,由XXXXXXX协助拍摄。
第二条 投资预算与合作方式
1. 该片为xxxxxxxxx影片,综合考虑剧情、角色、制作、发行等诸多因素,该片预算总投资额度为人民币XXX万元(XXXXX)。其中甲方负责本剧的创作、立项报批、摄制、经营等事宜,同时投资人民币XXXXX万元(XXXX万元);乙方投资人民币XXXXX万元(XXXXX),为该片联合出品单位。
2. 所有投资的资金用于该片的拍摄制作及宣传发行,款项打入甲方账号后,专款专用。甲方指定账户:
X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 乙方分三次将投资资金划拨至甲方账户,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投资总额的50%,即:50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在本片开机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投资总额的30%,即:xxxx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在本片制作完成后,后期宣传发行前支付投资总额的20%,即XXXXX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
4. 若在拍摄中有第三方参与投资该片,在不影响乙方权益的前提下,可与剧组签订合同。剧组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权利、责任和义务
1、 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 甲方为该片的出品单位,制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甲方负责该片的剧本创作、申报立项、拍摄制作、成片后的送审及宣传发行、经营等一切事宜。
(3) 若因该片的剧本版权、制作、经营等事宜引起任何法律与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该片的任何经济纠纷责任。
(4) 甲方就该片拍摄资金预算、拍摄进度、资金使用计划、运作宣传与发行费用预算等定期向乙方汇报。
2、 乙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 乙方为该片的联合出品单位,对剧组重大事务和管理有表决权、决定权。
(2) 乙方享有该片的“联合出品”署名权,以字幕形式在片头和片尾出现。
(3) 乙方享有该片的“出品人”署名权,以字幕形式在该片片头出现。
(4) 乙方享有该片实施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但不不得干预剧组的正常摄制工作。
(5) 乙方有义务协调并配合甲方拍摄所需的场景、道具和食宿等。
3、 甲、乙双方享有该片所有宣传推介活动,包括全国音像制品发行、海报、画册、图书及一切出版物的相应署名权。
4、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该片的相关主创人员(导演、摄影师、主要演员、音乐制作人、编剧等)。
第四条 发行及利润条款
1. 甲方在乙方投资全部到位后,保证在该片首映后十个月内全部返还乙方投资金额人民币XXXXXXXX万元(XXXX)。
2. 甲、乙双方在该片发行收回投资成本后,双方各享有该片发行50%的利润分成。
3. 该片参奖参赛所得荣誉和奖金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各享50%。
4. 该片及衍生品的发行方式包括院线、电视、音像制品、网络及其它;发行范围包括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
第五条 宣传条款
邀请有关媒体就该片进行宣传采访的相关费用,均由制片人、制片主任拟出计划和费用预算,宣传费纳入制作经费总预算内。
第六条 保证与保密
1. 在保证为该片投入必须的时间、资金及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前提下,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参与此片以外的其他任何类型和性质的电影片、电视剧和电视节目的商业营运,但不得参与同该片有竞争的电影投资项目。
2. 一方参与上述商业运营,无须通知对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皆不得因此向对方当事人主张任何权利。
3.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该片首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相关的一切信息。
4.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该片中的权益转让或抵押,不得将用于该片的资金信贷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如因天灾、战争、政府禁令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该片无法完成,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违约条款
1、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上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损失外,还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投资总额的20%。
第九条 其它
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另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同具法律效力。
3、 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诉讼解决。
4、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签署。
5、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结算完毕双方清帐之日止。
6、 本合同共五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010zaixian.com/shiyongwen/hetongfanben/15357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