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用 方:乌海市公路***********项目部 (简称甲方)
被征用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土地基本情况:
土地位于 ,甲方由于施工需要需补偿乙方费用,(超出征用土地线)计 m2。
2、补偿金额及付款方式:
补偿金额为 元,大写: ,一次性付清。
合同从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补偿费用。
3、双方责任: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补偿费用全部结清,双方再不发生对于该土地的任何相关手续,乙方对于该土地使用权收回,甲方不再做任何形式的补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施工。
4、甲方施工完工后,负责清理场地,已方必须出据相同金额的票据。
5、违约:
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经协调无效,申请有关执法部门解决。
6、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7、附件: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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