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队伍建设。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负总责,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首长负责制。因人事调整,乡政府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了安委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和组成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四员”队伍网络建设,由分管负责人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任食品安全宣传员;村民委员会主任任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卫生室医生任食品安全信息员。
二、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在相关法律、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和业务操作指导方面,不断加强“四员”业务能力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基础工作。鼓励组建各类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旅游餐饮服务业等经营协会,通过协会自律章程加强企业自身安全责任意识,落实自我主动管理责任。
三、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提倡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业主进行分类指导和管理,及时解决消除群众身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重点对大米、食用油、蔬菜果蔬、肉制品、乳制品等零售流通市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和食品加工作坊;对餐饮服务单位等旅游接待服务单位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对学校、社会养老机构、工厂食堂等单位的定期不定期检查。各村要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指导申报备案工作。乡食安办要积极参与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的联合安全检查。
四、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同步发挥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农村社区网格员和乡村食品安全监管“四员”作用,及时汇总日常监督、临时抽检、投诉举报、医疗机构等各方反馈信息,主动排查问题,或及时报送主管部门科学分析研判风险,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应急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加强政府值班工作和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五、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增加调整公安、司法部门为食品安全成员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主体责任体系、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选取典型反面事例进行曝光。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发挥12331举报平台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我们要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食药监局、市农委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有效指导下,脚踏实地、勤廉工作,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效能,为保障辖区饮食用药安全尽最有力的本职责任和社会公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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