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新农村建设又为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紧紧把握机遇,充分利用和扩大近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取得的各项成果,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人口生育始终是影响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建设和工作特点,计划生育部门应将充分依托人口计生工作网络、技术服务体系和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的优势,整合部门资源,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以创造良好人口环境的改革成果服务新农村建设
首先,着力促进生产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切实解决始终占人口多数的农村人口与有限的农业生产资源之间的尖锐矛盾,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等问题,积极防范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从根本上促进生产的发展。
其次,在制定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奋斗目标时,人均指标始终是一个首要指标,必须进一步增强人口意识,强化人均观念。在经济总量增长的同时,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也就是说,不断扩大经济这个“分子”,继续控制人口这个“分母”;否则新增的经济成果,将被过快增长的人口所抵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将难以实现。控制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二者同等重要。
二、以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改革成果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管理民主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农村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要以实现群众对计划生育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标准,以组织和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制度为核心,有步骤地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先进村和示范村建设活动。
在近几年探索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建设新农村、推进管理民主的契机,把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组计生基层网络和协会组织的主体作用,构建计划生育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组织基础;规范自治章程和自治协议,规范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村民代表民主议事、民主监督等制度,建立完备的村民自治制度体系;把奖励扶助、优质服务等工作与村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群众更加自觉地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从而真正形成村级组织作用发挥好、规章制度科学实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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