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纳入法制规范建设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展好老龄工作事业,对维护我国经济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振兴、国家长治久安意义重大。在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跨越发展的新时期,镇老龄工作要紧扣围绕市委、县委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树立“大老龄”的观点,依法开展老龄服务工作,将老龄事业纳入镇、村组织建设范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规划,把老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我镇老龄事业法制化、规范化发展。
二、加强领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为主任、副主任,镇辖各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镇老龄工作委员会,主抓全镇老龄工作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重大方针政策的落实等工作。在镇老龄委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一套人马、几块牌子的办法,实行“几个结合”——即老协会、老体协、老年学校等老年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结合起来,聚智谋蓝图、聚力抓机遇,切实维护好广大老年的根本利益,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倡导的敬爱、爱老、助老良好社会氛围。
三、健全机制,构建服务工作格局
镇、村老协会力求制定一整套能适应新形势、新局面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要建立健全协会章程、学习制度、财务制度及检查监督制度、活动制度和协会资料归档制度,要为协会和成员开展活动规定有效的行为准则;要形成以老年协会为依托,老年学校为阵地,离退休干部为龙头,老年群众为基础的老龄工作运行机制。镇老龄工作委员会要发挥辐射、引导作用,努力构建各基层党组织、自愿者队伍、老年协会与社会各阶层人人积极参与、人人乐于奉献的服务型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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