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工作
(一)加强社保征缴。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续保率达100%,适龄未参保人员应保尽保,人均缴费额200元以上。加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征缴力度,确保续保100%,扩面100人以上。
(二)落实社保待遇。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确保社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做到无差错,群众无上访。
(三)推进“四化管理”。按照社会保险“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的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和服务承诺,完善岗位责任制,规范数据库、信息库、统计报表和档案文档等基础性资料。
二、就业培训工作
(一)全力做好“企业招工”和劳动者求职工作。通过开展大型招聘会、专场招聘会等,积极为处直企业输送劳动力和各类人才,全力破解企业“招工难”问题。
(二)实施就业创业培训工程。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及大中专毕业生技能培训、全民创业能力培训为重点,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力争全年免费培训城乡劳动者60人,全力提升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积极为创业者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全年资金扶持创业人员不少于40人,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三、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一)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重点推进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加快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健全集体协商争议调处机制。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 “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活动。
(二)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建立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加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提高办案效能。
(三)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开展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建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制度。加快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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