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内部工作计划3篇
时间一晃而过,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工作计划了。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计划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内部工作计划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内部工作计划 篇1
销售市场的细化、规范化有利操作。根据销售总目标2500万,分区域下指标,责任明确,落实到人,绩效挂钩。
1.划分销售区域。全国分7-8区域,每个区域下达指标,用考核的方式与实绩挂钩,奖罚分明;
2.依照销售网络的布局,要求大力推行代理商制,争取年内开辟15-20个省级城市的销售代理商;
3.销售费用、差旅费实行销售承包责任制;
4.设立开发产品研发部,力争上半年在引进技术开发人员3-5人的基础上,下半年初步形成新品开发能力,完成总公司下达的任务计划数;
5.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①财务销售成本:核算是国内市场的关键。进、销、存要清晰,月度要有报表反映,季度要有考核,力争销售年度达标2500万,成本下降5%;
②人力资源管理:根据总公司要求,结合上海公司工作实际配置各岗相应人员。用科学激励机制考核,人尽其才,爱岗兢业,每位员工以实绩体现个人价值;
③产品开发费用管理。
公司还有很多工作需努力开展,还有许多事项要切实去落实。为此我们要紧紧围绕总公司工作要点,结合公司实际,在xxxx年度中承担应负的责任,为总公司的战略目标实现作出应有的贡献。
内部工作计划 篇2
20xx 年是公司实施“10年”发展战略的第二年,也是公司改革创新和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内部审计工作将以公司战略目标为指引,以适应“偿二代”监管体系要求为导向,按照既定的思路、目标、主线、主题开展工作,加大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力度,有效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
一、工作思路
20xx年内部审计工作将按照“一·二·三·四·五”即“围绕一个目标,强化两种职能,抓好三大工程、突出四项重点、落实五点举措”的总体思路组织开展。
一个目标——降低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防范系统性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和提质增效。
两种职能——监督职能和服务职能。
三大工程——人才工程、系统工程、质量工程。
四项重点——整改落实、专项审计、成果运用、风险防范。
五点举措——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培训教育、有效整合资源、
强化责任追究、积极探索创新。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第三道防线”作用,强化监督和服务功能,有力降低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防范系统性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和提质增效,为实现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专业化的综合保险金融集团的发展目标而保驾护航。
三、工作主线
进一步清晰年度计划制定、具体项目实施、发现问题梳理、审计建议提炼、审计成果运用等基本工作脉络。有效发挥内部审计职能和作用,提升公司风险控制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主题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目标和主线,确立以下工作主题:
(一)抓好三大工程
20xx 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将着力和加大“人才、系统、质量”三大工程建设力度,努力提升审计专业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
1.推进人才工程建设
人才是生产力中最有力的要素。当前,人才问题仍是制约审计工作提升的主要因素。针对目前的现状,为适应内审工作的有力开展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从20xx 年起实施“百人计划”和“721人才梯次”建设工程。
一是实施“百人计划”,不断充实人才队伍。随着公司集团化发展步伐的加快推进,审计范围将不断扩大,审计任务将更加繁重,有必要逐步充实审计人才队伍。拟通过内部选调、社会公开招聘和高校招收等途径,力争经过2-3 年的努力,使公司专职审计人员数量达到100 人左右,并逐步缩小与监管要求的差距。
20xx 年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整体规划,拟新增审计人员12 人,其中审计中心新增10 人,配齐15 人的计划编制;监察审计部增配投资专业和寿险专业各1 人。
二是实施“721 人才梯次”建设,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充分利用系统内外的培训资源,多渠道、多角度、分层次加强对系统审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同时,鼓励审计人员参加各类专业资格及职称考试,通过以考促学方式,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力争通过2-3 年的努力,实现操作型、综合型和专家型人才占比为7:2:1 的人才结构。
2.加快系统工程建设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对审计环境、审计对象、审计程序将产生重大影响,迫切需要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20xx 年将加快推进以“AIM”为核心的审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步伐。
一是完善非现场审计系统。20xx 年2 季度末,完成非现场审计系统开发、测试工作,并正式上线运行。通过建立审计模型、设定风险阀值、健全监测机制,实现审计系统与公司其他系统的对接,实现提前介入,为数据分析、实时预警、非现场审计、提高运行效率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开发现场审计系统。20xx 年2 季度启动系统招投标工作,10 月底前完成系统开发、测试工作,并上线运行。通过现场审计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实现审计过程信息化。
三是建立审计管理系统。20xx 年4 季度启动审计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力争20xx 年底前完成,实现审计管理信息化,提升审计管理水平。
3.加强质量工程建设
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是促进审计成果运用的关键。20xx年将进一步健全以“三维一体四级把关”为主架构的质量控制体系,继续推进精品项目建设。
一是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在现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三维一体四级把关”即“方案审核——过程管控——质量评估的三维一体”;“主审复核——组长复核——主任复核——监审部复核的四级把关”的质量控制体系,实施对审计项目全方位、多角度控制。
二是完善审计复核审理制度。适时推行审计“职能分离”模式,支持复核和审理人员严格把好复核审理关。
三是开展审计项目考核评估。对已经完成的审计项目,实施后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质量考核,确保和提升审计效果。
四是引入外部监督评价机制。适时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公司内部审计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与评价。
(二)突出四个重点
20xx 年内部审计工作,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全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着力以下四个重点:
1.督促整改落实
将20xx 年定为“审计整改落实年”,落实“回头看”制度。尤其是对近两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及风险隐患进行梳理与分类,形成《审计整改意见书》,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力度。
一是完善后续跟踪。通过建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台账,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未整改到位的情况;同时,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较多且对整改不力的机构开展后续审计,监督、促进被审计单位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归因分析。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流程上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和预防的建议,并及时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交流反馈,推动审计整改取得成效。
三是推行结果披露。适时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在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简等途径,适时披露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形成舆论监督压力,督促被审计单位主动整改。
2.加强专项审计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中国保监会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全系统“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对各级机构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公司内控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在深入分析问题成因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公司内控管理水平。
二是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0xx 年,将继续坚持“有离必审”的原则,对财险公司所属省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20xx 年离任的负责人,开展离任审计,审计覆盖率100%。同时,重点选择审计时间超过2 年,且业务发展不力、经营指标波动异常、管理薄弱、监管评价较低、易出现重大风险机构的部分分支机构,对负责人开展任中审计。
三是加大专项审计力度。在确保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和常规审计任务的基础上,将紧密结合经营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着重选择影响效益与发展的突出问题、管理薄弱环节以及监管重点,确立十大专项审计。
(1)内部控制评估审计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保监会《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有关规定,对控股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评估。编制和提交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督促内控缺陷整改,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全面连续。
(2)农业保险审计
根据保监会《关于做好20xx 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和公司《农业保险专项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在总结以前年度农险业务专项审计的基础上,对财险公司八家省级分公司农险业务进行专项审计。 中心支公司审计覆盖面不低于20%。重点对农险业务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真实性、完整性实施审计和评价。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执行条款、套取国家资金、侵害农民利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五个严禁”行为。对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及综合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恰当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评价。
(3)关联交易审计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控股公司和财险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审计。检查控股公司和财险公司20xx年度关联交易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是否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审查;是否按规定向保监会备案或报告等。
(4)资金运用审计
根据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对控股公司及财险公司资金运用业务进行审计。对控股公司和财险公司保险资金运用相关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实际运作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效率效果等方面进行审计和评价。
(5)再保险审计
根据保监会《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规范》规定,对财险公司再保业务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整体掌握财险公司再保险业务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促进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实现预期经营目标。
(6)大病保险审计
根据保监会《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xx〕19 号)和公司《大病保险业务审计制度》的要求,组织对财险公司经营大病保险的广东、湖北、湖南、江苏、辽宁、内蒙古、四川、浙江等8 家分公司进行审计。
(7)印章和有价单证审计
对印章和有价单证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印章管理方面重点关注:是否存在私刻公章(含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公章脱离印章保管人员管理、公章使用审批流程是否规范、个人借出公章、是否留存加盖公司各类印章的空白或信签纸等。有价单证管理方面重点关注:有价单证征订、印制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私印有价单证的现象;单证出入库管理是否规范,交接手续是否完善;单证使用是否规范,是否违规手工出单,是否使用已停用单证出单,是否存在系统外出单;作废单证管理是否规范等。
(8)经营绩效审计
根据财险公司20xx 年工作重点,对2-3 家分公司进行经营绩效专项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和效果进行独立检查和评价。通过解剖分析,查找经营管理活动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的差距,揭示影响效益的关键因素和业务环节,从体制机制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9)电网销业务审计
对财险公司电网销业务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历年业务质量、经营效益情况,操作流程是否合规,业务渠道及客户信息是否真实等。
(10)固定资产购建审计
对财险公司下属分公司新购置的办公职场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固定资产购置的程序及运作是否合规,财险总公司批复固定资产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建立了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规范等。
(11)其他专项审计根据监管及公司要求,适时安排和开展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3.强化成果运用
审计成果是审计工作的核心,是提升内部审计地位的重要载体,是审计项目从立项到调查乃至审计实施过程的最终结果的体现。根据公司当前现状,必须进一步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一是完善成果运用制度。从运用原则、程序及内容上明确相关部门的权限与职责,对审计成果运用的方式、要求、反馈、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定,使审计成果运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建立信息传导机制。建立健全“向上报送、横向交流、向下反馈”审计信息传导机制,明确各级管理层和主管部门管理责任。适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日常审计咨询时积累的疑点进行风险分析,并向公司管理层揭示风险;对重复发现的审计问题进行综合数据分析,从制度设计上、制度执行上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形成专题报告和管理建议书,使审计成果得到有效转化。
三是强化考核挂钩力度。把审计结果纳入到分支机构经营绩效考核指标中以及领导干部业绩档案和廉政档案,提升审计刚性约束力。协调及建议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日常监管和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将审计发现问题作为与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谈话的重要内容,审计结果报告归入干部人事和廉政档案,根据审计结果划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次,做到纪检监督、组织监督与审计监督的有机结合。
4.抓好风险防范
通过履行日常监督和专项审计职能,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内部控制环境、提高操作风险及案件风险评估能力、改善操作风险及案件风险控制措施和手段的作用,增强公司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加大内部控制健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的力度。切实发挥内审在监督及规范业务操作和业务管理、防范案件风险、加强内部管控、提升案件防控内生动力建设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高风险”人员排查监督。密切关注存在不正常行为或不正常经济活动工作人员,尤其是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应及时排查与摸清隐患,防范风险的转移与扩散。
三是加强风险点和案件检查评估。定期检查评估被审计单位操作风险及案件风险管理体系的运作情况,监督管理政策、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重点对高风险机构、高风险业务、高风险环节、高风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和业务程序进行评估与监测。
五、工作举措
为有力推进整体和阶段工作,确保全面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全年将采取以下主要工作举措:
(一)增强服务意识
内部审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是辩证统一的,要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监督寓于服务之中。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审计条线上下主动服务和自觉服务意识。
一是为领导决策服务。通过综合归纳出具有全局性、有建设性的防止问题重复发生的措施,为领导提供完善体制、改进机制方面的建议;同时,对领导决策的实施分层次、全过程地跟踪,对决策的水平和效果进行评价,并将审计信息反馈给领导,为完善和优化决策服务。各审计中心应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起草不少于2份的审计分析报告上报监察审计部。
二是为被审单位服务。各审计组在每个大型审计项目结束后,针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培训,让被审计单位明确如何整改、如何操作才能有效规避风险,避免问题屡查屡犯,切实防范风险,提升经营经营管理水平。
三是为职能部门服务。充分发挥审计资源优势和作为独立第三方的有利条件,为解决问题搭建平台。20xx 年,将继续结合公司业务流程以及监管部门最新出台的政策制度要求,制作相应培训课件,积极传播审计正能量,扩大审计影响力。
四是建立联系人制度。审计中心根据管理原则,指定专门骨干人员,定点联系所辖分公司。重点关注跟踪外部监管检查动态,主动协助基层机构有效配合应对检查;并及时向监察审计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培训教育
为确保“721 人才梯次”工程顺利推进,20xx 年将进一步落实“学习型组织”的建设规划。
一是健全内部培训体系。以“理论知识和技能素质”为核心,根据领导干部、业务骨干、普通审计人员等不同的培训对象,制定目标明确的总体培训规划,以保证不同群体都能够适时接受培训。重点开展“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理论、内部审计发展趋势、风险导向的审计方法与审计管理、内部控制理论、资金运用理论、再保险理论”等理论知识培训,以及“财务系统、业务系统、审计系统”等实务操作培训。组织举办一期全体审计人员系统性的综合培训。
二是建立学习交流平台。在监审条线建立“内审学堂”,以监察审计部和区域审计中心为单位,选取热点、难点、审计工作经验心得和条线上下关心的问题定期进行研讨与交流。
三是逐步培育讲师团队。开展内部培训讲师队伍选拔工作,选拔业务能力强、语言表达能力强的骨干人员组成15 人左右的内部培训讲师团队,(每个区域审计中心3 人、监察审计部3 人),并通过问卷调查确定具体培训宣导的需求和主题。
(三)有效整合资源
整合和优化内外部资源,是降低审计成本和扩大审计成果的有效途径。
一是加大整合内审资源。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审计中心考核机制,加大对派人参与监察审计部组织审计项目的考核权重,增强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合理配置和调剂人力资源,积极推进“传帮带”机制。继续实施审计人员跨区域和跨线条作业,落实横纵向交流,发挥复合功能。
二是横向协同优化资源。建立职能部门兼职审计联系人制度,主动加强和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三是积极开展对外交流。积极利用外部会计师事务专业性强的特点,聘请其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计划组织1-2 次的专题培训或讲座。适时申请加入内审协会组织。主动向同业先进公司学习借鉴,不断拓宽工作视野。
(四)强化责任追究
有效的责任追究是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整改的关键,20xx年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力度。
一是实施集中问责机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公司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和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利用纪律行政经济手段强化问责到位,形成震慑作用。真正达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重罚少数、教育全部”的目的。
二是落实责任挂钩制度。“正人先正己”,制定下发《内部审计人员行为准则》,明确和规范审计人员行为,对违反行为准则的,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积极探索创新
创新是审计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只有不断创新,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一是丰富内审理念内涵。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不断拓宽工作思维。内部审计通过确认活动,帮助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创造直接价值;通过审计关口前移,提供咨询服务,实现事前、事中控制,为管理层及分支机构提供建议及风险预警等,间接为公司创造价值。
二是创新审计管理机制。积极探索不同种类审计项目之间的有机结合,推行“1+N”的作业模式,避免多次进点、重复审计,努力做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对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利用审计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审计对象档案库”、“审计项目数据库”、“审计评价标准库”等。
三是健全内部激励机制。通过制定《审计项目主审津贴》、《优秀项目项目评选办法》等制度,开展“三个一”评优活动,即评选一个优秀审计项目、一篇优秀审计论文、一名优秀审计主审,进一步调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深化审计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保险业“诚信、责任、价值、创新”的企业精神,进一步推进“公正、奉献、服务、专业、价值”为核心内容的审计文化建设,并通过开展论文征集活动、举办演讲比赛等方式,不断激发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对中华保险事业孜孜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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