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工作计划3篇
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它与教育决策和教育执行共同构成了教育行政管理的基本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督导工作计划,欢迎大家阅读!
教育督导工作计划(一)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督导条例》为指导,以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为重点,坚持督政与督学并举、监督与指导并重的方针,着力加强能力建设、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形象建设,进一步构建完善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在探索中谋求督导思路的新突破,在改革中谋求督导模式的新拓展,在实践中谋求督导水平的新提高,为推动我县教育科学、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有效推进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
1、建立督学责任区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督学责任区工作管理制度》,扎实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切实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2、责任督学依法履职。
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职能作用,围绕教育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适时开展经常性督导。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服务,实现督导工作重心下移,重点关注各类教育短板环节,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回应社会和家长对教育方面的诉求,以推动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落实两项督导整改意见。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人民政府20xx年度教育工作的督导意见》要求,针对省督导评估考核组对我县教育工作提出的主要问题和督导意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促进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推进我县教育优先发展,为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2、制定均衡发展评估方案。
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体系,制定督导评估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情度。
3、开展均衡发展自评工作。
启动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工作,以《基础教育学校统计报表》为依据,分析义务教育学校“差异系数”和“标准化”建设等18项核心指标达标情况。加大推进工作排查和整改力度,深入学校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促进薄弱学校、农村完小、教学点建设,努力缩小校际间和城乡间的差距,做好20xx年国家、省政府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4、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根据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差异情况,加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教育专项补助200万元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促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促进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三、深入推进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
1、开展素质教育督导评估。
积极推进新一轮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督导。督促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倡导多元化、特色化的发展理念,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总结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努力实现“一校一品,一校一特色”,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美好期盼和每一个学生终身发展的需求。
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开展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开展启发式、探究式、合作式等教学方式研究,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常规体系,完善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完善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育质量基本均衡。
3、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贯穿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各个环节,贯穿于学生成长的全过程,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培养学生追求新知、勇于探索的精神和收集处理信息、分析解决问题、动手实践创造、语言文字表达、善于团结协作等多种能力,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四、继续推进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1、开展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增强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的法律责任,促进乡镇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强化教育工作政府行为。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加大对乡镇政府督导评估的工作力度,督促乡镇政府加大对辖区学校的经费投入,使学校得到社会更多的关爱与支持,推进县域内教育工作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2、明确乡镇均衡发展职责。
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在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验收工作中的任务和职责,督促乡镇以积极有力地工作姿态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评估验收的各项工作。
五、扎实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
1、完善学校精细化管理制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精细化管理的意见》精神,制定《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下发《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建立学校精细化管理效能巡查制度的通知》,推进我县中小学创立学校精神,实现领导管理精心、教师业务精湛、管理工作精细、工作过程精密、工作质量精良、办学特色精品的目标。
2、责任督学效能巡视。
通过责任督学随访督导、校园巡视等,全面落实学校的人、财、物等精细化管理实施情况,督促学校管理“精、准、细、严、实”,使学校行政管理进一步高效,校园及场所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完善,学生管理进一步加强,后勤管理进一步优化,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形成“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管,人人抓管理,处处有管理”的精细化管理体系,实现管理的无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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