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工程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充分认识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地位。加快发展、提升市域经济竞争力,关键在人才。当前,面临诸多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已进入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没有人才的持续增长和人才作用的充分发挥,就不会有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充分认识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地位,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为推动新一轮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2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确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坚持以人为本、人尽其才,积极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平台,促进经济社会和人才的全面发展;坚持解放思想,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拘一格选人才,鼓励人人成才;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等环节,不断完善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成长与创业环境,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为推进新一轮大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3目标要求。通过3-5年的努力,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够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年,全市各类人才资源总量达到3万人以上;各类专家数量达到3000人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21%以上;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达34%以上;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人才资源配备更加合理,人才工作机制更加科学,把人才资源真正转化为发展优势,咸宁市率先建成人才强市,进入全省人才强市行列。
二、加大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力度
4制定实施人才引进计划。坚持定期开展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需求调查和预测,及时编制和发布切合实际的紧缺人才目录。建立和及时更新包括市内企业家、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和籍在外事业名人的人才库”加快构建全市人才资源信息数据库以及人才供求信息开放系统,通过人事人才网、党建网、电视台、广播电台、国内新闻媒体宣传和推介会等方式,建立稳定的信息平台,及时定期发布我市需求的各类人才信息,提高人才创业创新的信息化服务水平。
6简化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高层次人才引进按照单位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对外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受理报名、资格审查、提供人选、用人单位选择、专家审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办理引进手续和落实相关待遇等程序进行。由企事业单位自主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所在企事业单位向市委人才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查、专家综合评审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再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三、加大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
7加强人才培养宏观指导。制定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各类人才培养计划,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开发工程”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企业家培养计划”名师、名医和文化名家造就计划”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和“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和项目,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8注重在实践锻炼中培养人才。培养未来城市管理高素质、专业化党政人才,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单位以及街道(乡镇)挂职锻炼。着眼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市场竞争能力,面向大中型国有控股企业及骨干民营企业,每年选派一批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赴境内外学习考察,沿海发达地区机关或企业挂职锻炼。选派一批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校长到发达地区或境外学习培训。抓好优秀高校毕业生选派到村任职工作。定期举办“专家学者论坛”或“中国青年创业家论坛”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青年创业家参加,扩大人才聚集影响力。
9加强各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依托大型企业、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职业院校建立1个大学生实习基地、1个尖端人才实践基地;建设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1个留学生创业园,1个省级以上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加强市委党校、技术学校建设,为培养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作用。建成一批上规模、上档次、有效益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重点把镇“全省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成为市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农业观光、旅游休闲等多功能的全省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积极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扶持农业科技创业与成果转化,培养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性人才。由组织部门牵头,对各类涉农培训“民生工程”项目资源、部门培训资源职业教育资源和各类社会资源进行有机整合,提高人才培训效率
四、完善人才创新创业激励保障机制
12建立工资待遇激励制度。制定重点领域关键人才特殊薪酬办法,对有特殊贡献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试行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按岗位定酬,按业绩定酬,鼓励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允许拉开分配差距,推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工资、专利分红、效益提成等多种分配形式,重奖对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对享受国务院、省政府津贴的专家,本市按照1:1比例给予补助。建立人才技术成果参与分配制度,支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知识、技术、资本等要素,按贡献参与企业收益分配。
13建立住房待遇保障制度。实施人才安居工程,采取租售并举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回购、腾退、改造、租赁等方式建设一批“人才公寓”免费供享受国务院津贴人才居住;对博士、企业高管、研发人才提供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住房免费居住;对有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首次在市购买自住商品房,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类别,给予不少于5万元的住房货币补贴;对在每年产生税收5000万元以上的由政府出资购买后奖励给个人。
14建立优秀人才奖励表彰制度。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奖励“技能大师”创业标兵”等人才评选表彰制度,提高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每年评选一批有科技创新成果和贡献的科技人才给予奖励,享受市政府津贴。对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技术创新填补国内空白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成果转化纳入科技项目支持范围的.对专利所有人给予5万元以上奖励。加强农村乡土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激励农村实用人才在都市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更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建立高层次人才荣誉制度,开展“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对在建设“科学发展新”中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作出杰出贡献的优秀人才颁发荣誉证书,授予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对来我市创业或参与合作的专家,发放“三国学者”证书,凭证书可以免费在观光旅游,门票由政府予以补贴。
15完善其他配套优惠政策。解决人才引进身份、税收、保险、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的限制,鼓励各类人才来创新创业。完善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法,对纳入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硕士,可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聘用;编制已满的采取先进后出,先聘用再逐步消化。凡高层次人才本人申请,可以夫妻同调,并妥善安排其配偶的工作,解决事业编制;为其子女入学入托提供绿色通道,保障其子女接受优质教育。成立高级专家协会,组织专家开展学术交流、健康体检、休假考察等活动。制定对高层次人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由指定医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先优质服务。经事前审核审批的高层次人才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培训研修等,由市政府每年提供不超过2次的差旅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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