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实行安全责任制度。
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师生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主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管理者,负有监管的直接责任;值周副校长、值周主任和教师对本周的校园安全负监管的责任;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直接监管教育责任。
二、落实值周人员监管巡视责任。
值周副校长、值周主任和值周教师每天要戴袖标值班,学生上下学期间提前10分钟到校门口值班,监管校门内外安全,在校门外巡视,注意防范社会闲杂人员。
三、严格执行来访审查登记制度。
学校门卫既是值班人员,又是治安协管员,学生上学期间不许离开学校,必须严把死守学校大门,既要看住、看好,又要看牢。学生在校期间校门必须上锁,门卫不许离开校门,杜绝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来访人员或学生家长以及上级检查人员,必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审查登记后进入,由有关人员接进来,送出去。教师请家长一律在校门口值班室接待,不许进入教学楼。学校组织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期间,要制定相应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增派值班人员,严防校内及周边突发不良事件。
四、建立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社会影响。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后,值周人员和教师应立即报告校长,学校应在1小时内口头报告上级,24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五、健全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和完善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六、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校园安全实行日检查(安全员)、周检查(主管副校长)和月检查制度(校长)。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派出所、社区、城管等部门联系,对校内和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七、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政教处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加强防范校园暴力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的能力。学校每学期应至少组织一两次防范演练活动,让学生熟悉和掌握基本自护自救、逃生和报警知识。
八、装备校园监控设备和消防设备。
在学校校门和重要地方装探头监控,并逐步配备齐全安全设备。
九、消除教学楼外墙砖安全隐患。
今年暑假对教学楼全面维修,铲除外墙砖,粉刷涂料,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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