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关系到党委、政府形象的民心工程。为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安全会议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加强结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时传达和学习了市级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根据各个时间段食品安全情况,在“五一”、十一”、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及重点节庆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对《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行业诚信赦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内容,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张旗鼓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各单位建立信息通报、发布制度,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四)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消费者,对制售假劣食品的行为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进行举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挥消费者协会和质量监督、食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加强食品行业自律性。
三、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重点
**年整治和监管的重点是: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三无”产品、瘦肉精、地沟油等为重点整治对象,抓好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在农产品种养植(殖)、生产、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食品消费四个环节上加强日常监管。将监管的重点和中心下移,切实加强对分散在各社区、各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饮食摊点的监管。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20XX年食品放心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引向深入,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突出整治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使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l。严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与规范管理。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达到90%,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0%,水产品药物残留平均合格率达到95%,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达到90%。
2、取得营业执照达90%;食品从业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达95%以上,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覆盖率达85%以上。
3、95%以上的批发零售市场设立12315投诉站点;基本建立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食品流通、消费环节监督覆盖率达90%以上。
4、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业、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达到90%以上;98%的餐饮店(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备。
5、街道推行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杜绝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6、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顿,对有制假劣迹和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加大对非法食品小作坊的打击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做到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7、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街道设有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各居村设食品安全监督协管。
8、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步伐。
9、逐步建立街道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构建部门单位信息平台,形成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统一、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10、全街道人民对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满意度提高。
四、措施落实
(一)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力度
1、抓好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继续实施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污染和水产品药物污染和监测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整治
1、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严厉查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品等的制假、售假行为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分散在自然村、监管薄弱和长期存在的食品销售点;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对有制假劣迹的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和假劣食品召回制度。
3、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规范保健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验收和监督,清理整顿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
4、开展保健品专项整治。认真开展保健品清理工作;配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品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
1、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包装食品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坚决查处一切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
2、配合市级开展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杜绝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的食品;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品;使用甲醛、工业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的水发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和水果,非法使用保鲜剂加工的水果,劣质大米或用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
(四)抓好对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进一步扩大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围,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食堂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降低食物中毒风险;在大型、连锁经营餐饮业推广科学的食品安全卫生体系。开展对学校周边饮食群、小餐饮店的专项整治,取缔无证经营,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五)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推广食品生产企业经营档案,强化食品生产者的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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