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一届(20**-20**年)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年,为推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促进文明单位自觉履行、落实社会责任。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在新一届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申报创建单位中开展结对帮扶困难户共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我市新一轮文明创建为主线、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为主要目标,通过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使文明单位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向社区辐射、延伸,形成培育新市民、树立新风尚的合力,提升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
二、结对帮扶时限、范围及对象
结对帮扶时限自20**年1月至20**年12月,为期三年。结对帮扶范围为新一届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申报创建单位。为确保帮扶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委文明办会同相关乡(镇)、街道、场从低保户中筛选出特困户家庭,以“一帮多”的方式结成帮扶对子。
三、结对帮扶内容
1、共育新市民。以提高居民综合素质为目的,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困难群众生活实际需求,建立授课送学制度,经常性地为帮扶对象提供科技知识、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居民科学文化素质;组织开展教育、卫生、法律知识和文明礼仪进基层活动;帮助开展创业式的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促进劳动力就业,努力建设培育一批新市民。
2、共倡新风尚。以实现社会和谐发展为目的,开展扶贫济困工程。根据闽委文明办〔20**〕25号文件要求,我市申报创建新一届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的单位帮扶困难户3户,每年每户至少要帮扶救助3000元以上的钱款或物资。在帮扶共建活动中,要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重点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尽早摆脱贫困。对困难户中的在校生应重点在经济上资助,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开展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等各类文明创建评选活动,形成邻里团结、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公民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文明新风;广泛开展送书送报活动,引导居民多看书、看好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3、共推新道德。组织文明单位职工子女与结对困难户的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结成对子,并结合六一、寒暑假等组织结对双方未成年人开展联谊、社会实践活动,相互体验生活,相互学习和帮助;积极配合结对户所在社区搞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工程,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四、活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此次结对帮扶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作为展示文明单位形象、提高自身文明创建水平、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载体。结对双方要相互理解、支持与沟通,确保结对帮扶工作取得实效。文明单位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成效将纳入《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进行考核。
2、落实帮扶措施,巩固活动成果。建立完善包括领导责任、协议签订、活动联络、情况报告、考核奖惩在内的各项共建活动管理制度,使共建活动有章可循,顺利开展。各单位应于12月31日前与帮扶对象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书》,并报送市委文明办存档一份。实施年度结对帮扶计划,有关活动开展情况请填写附表《xx市文明单位帮扶共建活动情况记录表》。市委文明办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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