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制学校教师评价制度
一、评价目的
1、帮助教师了解他们的潜力,更加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帮助教师了解提高专业技能和改善工作的途径,支持他们确定切实可行的目标。
3、协助教师个人和教师集体按照学校发展规划,阐明自己在校内的作用与职能。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2、重发展轻奖惩原则
3、全员评价与全面评价原则
4、全员参与共同进步的原则
5、保密性原则
6、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7、信息反馈原则
8、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以现代教育
三、评价周期
1、为了便于管理,评价周期在每年9月份开始。
2、评价周期为三年时间。
3、当第一个周期完成后,第二个周期将立即继续起动。
4、新教师在上岗第一年,不参加评价。
四、评价步骤
1、教师自定发展目标
2、明确评价内容
对教师教学的评价。
教学目标:
教学设计:
管理学习环境:
促进教学:
对学习的评价:
对教师素质的评价。
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文化素养、参与和共事能力、反省与计划性。
3、确定评价“顾问”
每位教师均须选定或自聘一位适当的、有一定威信的教师或领导作为自己主评人员或称“顾问”教师,主被评双方配好对后,经学校行政确认,使之合法化。主评与被评是平等、民主的伙伴关系,又是评价关系,对“顾 问”提出的建议或观点接受与否,取决于被评者本身。
4、开展评价活动
评价过程为:
初次见面。初次见面安排在评价周期的第一个年头举行。召开评价“顾问”与被评者正式见面会议。见面议程如下:
明确评价目的。
明确评价过程,保证做到评价双方心中有数。
确定评价重点。
商定课堂听课的时间和课堂听课的重点。
根据既定的原则,商定收集信息的步骤。
为评价工作确定时间表。
为评价面谈确定日期、时间以及地点。
收集评价信息。
评价面谈。
评价面谈内容
评价者以收集到的信息为基础,在双方商定的评价范围内,对评价对象的工作作出评价。
商定发展目标
撰写评价报告。一学年一次,由评价“顾问”撰写,主要内容:肯定被评的工作成绩,提出不足,指出改进意见,反映被评发展需求,协调被评与学校领导之间为某一问题在评价中的争议,为被评提供发展机会和条件。评价报告须取得评价对象同意。一式三份,一份上交,主被评各一份。
进行新一轮评价。第一轮评价结束后,被评者应在已达到的目标基础上,提出新的更高的发展目标,进行新一轮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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