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010在线作文网!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策划书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一,合伙人会议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季度一次,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或执行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或其指定的`合伙人召集,主持,全体合伙人参加.

  二,合伙人会议的职权:

  1.制定,修改,补充和解释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2.批准本所主任或执行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提名的部门负责人,决定合伙人的退伙,增补;

  3.审议批准律师事务所年度业务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4.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分配方案;

  5.决定律师事务所的解散,分立,合并;

  6.决定律师事务所内设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审议批准财务报表,讨论重大财务支出及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理;

  8.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合伙人均有权发表意见和进行表决.

  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上述15项(重大事务)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议通过,其他事务由半数以上合伙人决议通过.

  四,合伙人会议必须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应形成会议纪要.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相关文章:

1.合伙人制度

2.地产合伙人:合伙人制度崛起

3.什么是合伙人制度

4.合伙人制度范本

5.设计公司合伙人制度

6.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7.关于律师事务所会议记录参考

8.2015专家热议房企合伙人制度


本文来源https://www.010zaixian.com/shiyongwen/cehuashu/3053640.htm
以上内容来自互联网,请自行判断内容的正确性。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zaixianzuowenhezi@gmail.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