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我厂现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二、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三、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厂,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
五、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六、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七、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不短斤缺两、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企业留存一份、质量监督部门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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