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投标承诺书3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书信吧,书信是写给具体收信人的私人通信。还是对书信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投标承诺书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投标承诺书 篇1
致:小区业主委员会
一、 我司自愿接受甲方酬金制物业服务管理方式及其配套制度约定,我司若中标,自愿与甲方在签订物业合同之前建立物业费三方共管账户;或单独设立分公司以确保酬金制物业合同有效履行;酬金制免税协调办理工作由我司全权负责落实;
二、 我司自愿借款200万元转账进入本小区物业费共管账户,先行垫付甲方小区自接管之日起6个月内的运营费用准备,借款协议双方另行签署。我司承诺在本项目处物业服务合同履约期间,我司随时应业主委员会申请予以借款,确保物业费共管账户资金不少于两个自然月运行基本费用。
三、 我司自愿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30万元,由甲方业主委员会账户独立保管,物业服务合同履约率、物业服务质量符合率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综合考评约定值后,余额退还给我司,不计利息。
四、 我司自投标之日起10日内,提供3—5名项目经理名单:含项目经理资质,详细履职简历;业主委员会面试考核选定;业主委员会单方面可以调换项目经理。
五、 我司承诺本项目处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司内部相关行政管理制度仅宏观管控到项目经理,我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决不插手项目处的日常工作,本项目处人事劳资、物料招标、办公、财务、工程、客服、绿化、保洁、保安、停车管理等运营事项授权项目经理与业主委员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约。
六、 我司承诺本项目处公共部位及公共收益收支,全部由业主委员会独立管理,我司可接受委托代为经营、代为建账、代为纳税、代为管理余额资金。
七、 我司承诺接受业主委员会委托,代本项目处招聘、签订劳动合同,代为发放工资和社保缴纳;代为处理劳动纠纷。我司承诺决不干涉业主委员会的共同决定。
八、 我司承诺本项目处的财务管理主体是业主委员会,我司接受委托代为收取物业费,代为建账,代为申报税务,代为管理财务,接受业主委员会所委
投标承诺书 篇2
(一)我公司以“ 长春 ”为基地,向各运营商提供本地化服务,全面完成20xx年通信工程建设设计项目工程设计工作。
我院承诺:对于工程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收到招标方通知的当天予以响应;对于一般性问题,24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对于重大问题,及时配合招标方尽快解决;对工程中非我院原因所引起工程质量问题,将积极协助解决。
(二)提供全方位服务——我院将在本次工程设计工作中以长春金城通信有限公司技术骨干为主体组成实力强大的工作组,向 各运营商提供从方案确定、现场勘察、汇总册编制、工程交底等全方位的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
(1) 我院承诺:在设计文件中编制汇总册,汇总册按地区、按工程
阶段形成,内容包括工程概括总体说明、各单项工程修正后经批复的概预算汇总。编制汇总册的费用已含在各单项的勘察设计费中,不另计龋
(2) 我院承诺:我方将积极配合委托方进行工程的询价、技术合同
核对、对外谈判、国内外新技术考察等各个阶段直至建成投产。
(3) 我院承诺:我方将积极配合委托方技术工作,与委托方共同商
定高效可行的操作方式,对技术上是否可行的建议,同时从技术可行性方面推荐出几个我们认为合理的.方式。
(4) 我院承诺:在工程设计过程中我方会积极配合委托方,做好与
委托方合作的其它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及时提供设计协调配合所需的各项技术资料。
(5) 我院承诺:在工程期间,如委托方提出设计变更要求,我方会
以最快速度响应,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6) 我院承诺:对委托方工程进行中因管理、施工等各种原因所引
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保证尽快协助解决。
(7) 我院承诺:我院向委托方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均是由我院自主
设计的,不会有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
(8) 我院承诺:保证不在设计文件中指明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
或供货商,以免引起争议。
(9) 我院承诺:坚决遵守保密规定,保证不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招
标方提交的各种技术、经济资料。
(10) 我院在设计过程中将协助委托方进行工程资料整理归档、资产
统计、工程竣工决算等方面的工作;
(11) 我院将针对重点设计项目在设计交底后,继续进行设计跟踪。
(12) 我院以资源普查为基础,为移动公司形成完整准确的基础网络
图;
(13) 我院将主动、紧密联系设备提供方,针对工程中所应用的设备、
技术以及设备的维护等问题,对移动相关人员提供培训;
(14) 我院负责熟悉和联络与工程相关的各部人员,协调并保障各环
节的沟通流畅顺利。
长春金城通信有限公司
投标承诺书 篇3
本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入湘施工基本情况登记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入湘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湖南建筑市场。(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承诺人各执一份)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施工;
5、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6、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7、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8、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
9、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10、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11、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
12、相关专(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
13、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14、若被公布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二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注销入湘施工等级证书,一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
15、若在湖南省发生安全事故,注销入湘施工登记证书,发生一般事故,一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发生较大事故,三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发生重、特大事故,退出湖南市场,不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
16、加强项目管控,确保在建项目达标验收合格率100%,全部创省级、或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否则有效期到期后不再申请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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