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
凡报名参加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视为你已经仔细阅读和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要在参加本次活动前(集合时)均应该在本协议上签定真实姓名。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的陪同。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第一条 本次户外活动本着放松心情、亲近自然、无任何商业目的、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 但户外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本协议书为强制性必签文本,签字人必须签写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签字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不签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必须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四条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本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六条该协议自集合报到签字后开始生效,至活动结束时终止。本次活动时间:20xx年5月24日13:00—20xx年5月25日11:30。
我已经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参加活动人员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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