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经营户服务的承诺书
本种子经销店、门市、点在经销种子过程中郑重承诺:
(一)依法亮证(XX市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书)、照经营种子,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种子管理站的监督检查及社会舆论和广大农民朋友的监督。
(二)认真学习有关种子法律法规和种子基础知识,主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诚信经营。
(三)履行种子质量查验登记制度,严格按照《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的规定建立健全并规范详实记录、保存种子进货档案
(四)销售的种子是经过国家级审定或云南省级审定通过品种并且适应种植区域涵盖本地;包装、标签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种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五)规范经营,优质服务。开具规范的.种子销售凭证,制作、保存真实完整的种子经营(销售)档案;为购买种子者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热情,让用户满意。
(六)经营的种子明码标价,值价相符,不以次充好,不强买强卖和欺诈种子购买使用者。
(七)及时、妥善处理种子购买使用者的投诉。
(八)正确宣传品种,宣传无误导、无虚假;不欺行霸市、公平竞争、诚实守信。
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批评教育与处罚。
承诺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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