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局救灾食药品安全监管通知范文
一、以防范食物中毒事故为核心,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当前,是“4.25”地震灾后的特殊时期,也是食源性疾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高发期。机关各股室和片区中队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把防范食物中毒事故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核心,强化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全面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避免和防范因设施设备简陋、食品原材料污染、从业人员患病等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从源头上防范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二是要利用乡镇赶集日加强宣传,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引导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和社会群众,高度重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不食用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以及来历不明的食品,做到食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止食品接触农药、鼠药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其容器,积极主动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结合2013年全县交通不便区域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对救灾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杜绝不合格或者过期药械注入市场,确保救灾药械的质量安全。发现制售假劣药械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保障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各片区中队在检查时,及时掌握辖区内灾区急需的消毒类、抗生素、麻醉用品、急救药品的储备情况。
三、做好农村家宴督查指导工作
督促乡镇食安办根据《县农村自办家宴食品安全宣传指导办法》(府办发〔〕30号)狠抓就餐人数50人以上农村家宴申报管理,组织信息员、联络员强化自办家宴的现场指导,确保辖区自办家宴指导率100%。要求各乡镇联络员、信息员在指导自办家宴时重点对食品原料质量、加工场地卫生条件、厨师健康状况、饮用水卫生、餐饮用具消毒、用餐菜谱等进行监督指导。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和食品加工用具及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制度。严禁购进和使用变质食品、有害食品及“三无”食品。严格菜肴加工程序,规范操作,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同时,禁止使用亚硝酸盐,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管理,防止污染食品或被人误食,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四、积极开展应急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
认真学习领会《县餐饮服务和药械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节日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收集、统计、上报各类数据和信息。发现媒体和群众反映的重大餐饮药械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置。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迟报、漏报、瞒报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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