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协议书
导语: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接下来小编整理了品质协议书,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品质保证协议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1. 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和持续改进,特签订本协议。
2. 乙方向甲方提供 产品喷涂加工业务。
3. 品质保证:
3.1 在开始下达正式订单前,为获得甲方认可,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所订货零部件的样品(提供到合格为止,数量以甲方要求为准),乙方要按照甲方认可为合格的样品进行生产。
3.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料件必须完全满足甲方的要求(包括图样、技术协议、检验标准以及国家行业标准)中所规定的外观、规格和使用性能等。
3.3 在没有取得甲方书面文件许可下,乙方不得更改零部件的材料、模具、重要生产工艺或者设计等项目。
3.4 若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对于零部件的品质控制要按甲方确定的生产条件(包括指定的原材料生产厂家)来执行。
3.5 为保证零部件品质,甲方人员有权在乙方或乙方的供方处对零部件或生产工艺进行检查。
3.6 甲方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事先通知或不予通知的情况下在乙方或乙方的供方进行检查,这种检查包括品质管理体系及有关零部件品质的各个环节。
3.7 甲方对乙方所进行的监督检查中反馈的不合格项目(包括在甲方进料检验、生产线和客户用中发现的)应迅速策划改善对策(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将事后实施情况及效果报告给甲方。
3.8 乙方在交货时,为避免运输方面的损伤,必须做好零部件的防护,并按照甲方的认可方式进行包装。乙方料件向甲方交货或提出验收要求时,必须附上甲方认可格式的检验报告,若该批部件未附产品检验报告时,甲方可以将该批料件判定为不合格。
4. 部件的区分:为保证将合格零部件准确的提供于后工序,乙方要明确区分从来料到出厂的生产线上的合格品、不良品、在线部品的管理和标识,避免发生错误。
5. 计量管理:
5.1 为了向甲方证实使用的计量器具合格,乙方必须对计量器具以及试验装臵的管理、校正等标准内容进行书面登记,以保证计量器具的使用精度。
5.2 当甲方需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管理、校正记录等资料。
6. 生产管理:
6.1 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加工前,需对甲方产品进行检验,若不良率超出5%时,乙方需于8小时内通知甲方,如需乙方全检时,甲方会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关检验费用。
6.2 有关于甲方零部件的生产检验等记录,乙方最少保存1年以上,甲方有要求时,要及时向甲方出示或提供。
6.3 素材产品要求一次喷涂合格,不予接受退还脱漆素材和脱漆返喷产品。
7. 产品检验与不合格的判定
7.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验收采用 检验。
7.2 每批次单位产品(专指送样品)若有一个检查项目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7.3 不合格批的认定
7.3.1 按MIL-STD-105E Ⅱ AQL(致命缺陷:0;严重缺陷: ;轻微缺陷: ) 正常单次抽样方案表抽检,按物料品质(检验)标准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不合格数超过允收标准,则可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3.2 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的产品上线合格率按月进行统计,其平均不合格率不得超过5% 。
7.3.3 对乙方所供产品在甲方生产使用过程中,在任一单班发现不合格率大于5%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
7.3.4 甲方对乙方不合格品的统计范围包含甲方进厂检验时的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和售后服务发现退回的不合格品的总和。
8. 不合格品的处理
8.1 被判为不合格批和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批来料品质问题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或换货。
8.2 甲方在检验、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及甲方售后退回的不良品,确为乙方产品原因造成品质问题的, 乙方须免费及时给予甲方100%更换。
8.3 对于不合格品处理,甲方有权做暗记。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山市内二天,中山市外三天)运回。将不合格品进行修理或挑选,重新提交乙方出厂检查为合格后交甲方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8.4 甲方拒收的料件若由于生产急需,由甲方进行挑选或修理时(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2小时内回复),甲方所产生人工费、材料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8.5 为避免不良品混入,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不合格的零部件进行破坏、销毁。甲方有权对超过退货周期的不合格品进行处臵。
8.6 由于批量供货的不合格品的连续发生三次,甲方的正常生产被阻碍,甲方有权解除基本供货合同。
8.7 乙方将不合格品有意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不合格未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一旦发现有权退货并按该批货定价的10%索赔、有权对乙方至少冻结付款3个月直至与乙方终止合同。
8.8 返修工件处理:
8.8.1为保证产品品质,所有甲方产品只进行一次脱漆返工。
8.8.2若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需返修一次时,乙方需作好标识单独管理,并通知甲方。
8.8.3乙方不得对甲方产品进行多次返工处理,若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9 产品允许报废率(按发货数量的百分比):
8.9.1镁合金件:包括三割座、面板底座、主体、云台底座,报废率为2%;
8.9.2镁合金件:包括脚管接头、EX接头、中心旋钮、支体、扳扣、调节片(块)及其他镁合金小件,报废率为0.75%;
8.9.3铝合金件:所有铝合金件报废率为0.5% 。
9. 争议的处理若乙方对甲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认可甲方意见。
10.其它事项:
10.1凡是由于乙方的产品出现品质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若甲、乙双方协商不好而投诉诸法律时,应向本协议签订地的司法机关寻求解决。
10.2若有本协议以外的事项发生或在执行过程式中对协议内容产生异议时,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0.3本协议双方代表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涂改后无效。
10.4本协议于 年 月日签订于 省 市 镇,有效期至 年 月日。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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