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乡安全协议书范文大全
篇一:三下乡安全协议书
安全协议书
一、团队纪律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都应该用一定的准则来制约,我们团队同样如此,这次外出,我们以“一切行动听指挥“为宗旨,为了使我们的团队有更强的凝聚力,也为了我们团队更好的建设,规定以下纪律制度,希望大家给予配合。
1.本队实行团长负责制,在整个活动当中,服从团长的安排。如对安排有意见,可以跟团长进行协商讨论解决,但最终决定权在团长手上。
2.禁止分队内一切形式的“小集体”,“个人英雄主义”。分队内出现分歧时,以团长,副团长为核心,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协商处理。队员有义务积极做好团长安排的工作,不推卸责任。
3.按点守时:在外期间,每一天的行程,每一次的活动都有明确的时间,为了提高团队的工作效率,也为了方便大家,每位队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不得迟到。
4.分队行动必须统一,严格要求就餐及乘车,必须听从团长统一安排,没有得到团长批准之前不准擅自行动。
5.在整个活动进程中,团员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互相理解,包容彼此缺点,加强沟通,有问题全队人员协商解决,加强团队协作能力,强调团队精神,对不利于团队团结,工作开展,不听从统一安排的队员,坚决追究其责任。
6.遵守国家以及所到地方的一切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犯,其一切后果均与本团队无关,并且开除出团队。
7.活动期间,队员需紧记我们的活动宗旨,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校荣誉的事,违者重罚。
8.在活动期间,队员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理解,彼此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别人发生纠纷。
二、人身、财产安全
1.本次活动采取自愿组队参加制,所有队员明白活动当中所存在的危险,并自愿自行负责。
2.实行请假制,团员如有事暂时离开,必须向团长请假。若因擅自行动而出现意外,团队概不负责。
3.在活动中,各团员必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安全注意事项行事。
4.随身保管好自己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5.在活动期间,全队要秉承“安全第一”的原则,且保持联络通信的畅通。
三、其他
1.在外必须注意自己的形象,言行举止须得反映出当代大学生应有的素质,切忌与他人发生言语激烈碰撞或肢体剧烈接触。
2.考虑到此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所以每位团员都必须做好吃苦耐劳的准备。
3.在工作中要有主动、积极的态度,带着问题去工作,从工作中找答案,才能够学到更多的东西。
4.出现问题时应沉着应对,耐心寻求解决办法。如不能自行解决,需向团长或者学院联络员或者老师进行汇报,寻求解决办法。
5.本规定自出发时执行,上述未尽事宜,由全体成员协商处理。
团长、副团长签字:
团员签字:
篇二:“三下乡”安全协议书
湖南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___年度“三下乡”期间安全责任
协 议 书
为明确学院和学生在___年度“三下乡”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院的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特拟定如下安全责任书。本安全责任书由学院学生科与学生签订。
一、“三下乡”期间,学生必须本人提出____申请,经学生家长和学院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方视为学生正式加入“三下乡”队伍。未签订安全责任书者,“三下乡”期间因私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三下乡”期间,应严格遵守《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手册》及学院其他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有义务听从学院指挥,服从学院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院做出安全承诺;
三、学生在“三下乡”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统一住宿,不允许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学院老师请假。未经允许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在“三下乡”期间,学生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学生在“三下乡”期间,若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在“三下乡”期间,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学生在“三下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学院将从重处理;
八、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务,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九、不在学院管理职责范围之内,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一、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学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学院(盖章): 班级学号:
负责人签字: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三下乡安全协议书
三下乡安全协议书
1、三下乡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参与社会实践服务期间(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7月27日)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贵校和我服务队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我服务队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在校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服务队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我服务队不承担赔偿责任。
5.实践期间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我服务队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我服务队主动及时通知学生父母等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我服务队不承担责任。
6.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
违反规定出现事故,我服务队不负责任。
7.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8.严格做到“四不准”即:不准横穿马路、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不准购买零食或饮用不洁水和不准在非上课期间随意进入校园。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和我服务队概不负责。
9.本协议一式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学生姓名:xx
班级:xxxxxxx
学生监护人签字:xx
学校盖章:xxxx
xxx年xx月x日
2、三下乡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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