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证明公证书
篇一:房产买卖委托公证书样本
委托书
委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 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我们委托人系夫妻关系,位于XX市XX区XXXXXXXXXXXXXXXXXX号(权XXXXXXX)房屋属我们委托人共同所有。现因我们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成都市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特全权委托XXX办理如下事项:
一、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
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二、到XX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
三、缴纳维修基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
事宜。
四、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
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 五、如果此房拆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
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
们的个人资料,签署相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二○xx年九月二十五日
成都蜀都公证处谈话笔录
谈话时间: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谈话地点:成都市成捷房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谈话人: 记录人:贺文君
当事人:胡绍珍,女,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422号83栋1单元1楼1号,身份证编号:510521196312150566。
陈生高,男,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泸县
石桥镇红山村五社2号,身份证编号:510521196512203159。 问:你们申办何种公证? 答:申办委托书公证。
问:你们为什么办理上述公证? 答:我们要出售房屋。
问:你们是否签署有上述委托书?
答:我们于2006年9月25日签署了上述委托书。
问:你们现在神志是否清醒?是否自愿?有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答:清醒,自愿,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问: 你们的婚姻状况? 答: 已婚。
问:委托原因?
答:因我们事情较多,无法亲自办理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中央花园三期83幢1单元1楼A号(权0882042)房屋的相关手续,特申办上述
公证。 问:委托事项?
答: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 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缴纳维修基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如果此房拆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 问:委托谁去办理? 答:委托何小平办理。
问:上述房屋是否被查封、赠与、转让或存在其他权属纠纷?
答:无上述情况,如有虚假我们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问:上述房屋如何取得的?
答:上述房屋是我们委托人共同购买所得。
问:对于受托方办理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如何约定?
答:对于受托方办理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问: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问:委托期限为多久?
答: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问:公证处证明在你们在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你们应保证委托事项的真实性
和自愿性,你们是否清楚明确其法律意义? 答:清楚、明确。
问:你们提供的上述陈述及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答:完全属实。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
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们是否清楚其法律意义?
答:我们完全清楚其法律意义。
问:请仔细核对以上笔录,有无补充? 答:已核对,无补充。
当事人:
委 托 书
委托人:谢大芬,女,一九六五年八月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89号10栋2单元 12号,身份证编号:510702196508050729。
受托人:何小平,男, 一九七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南部县盘龙镇兴盛街19号,身份证号码:511321197908231011。
因我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交大智能小区五期10幢2单元6楼B号(权0813347)房屋的结按手续,特全权委托何小平为我的代理人,到银行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和国土证及办理上述房屋的退保手续并代收保险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的资料,签署的相关文件及缴纳的合法实际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成都蜀都公证处谈话笔录
谈话时间: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谈话地点:成都市成捷房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谈话人:记录人:贺文君
当事人:谢大芬,女,一九六五年八月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89号10栋2单元 12号,身份证编号:510702196508050729。 问:你申办何种公证? 答:申办委托书公证。
问:你是否签署有上述委托书?
答:我于2006年9月25日在成都市签署了上述委托书。
问:你现在神志是否清醒?是否自愿?有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答:清醒,自愿,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问:委托原因?
答:我欲办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交大智能小区五期10幢2单元6楼B号(权0813347)房屋的结按手续,因为工作较多没有时间办理,特申办上述委托书公证。
问:委托事项?
答:到银行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和国土证及办理上述房屋的退保手续并代收保险费。 问:委托谁去办理? 答:委托何小平办理。
问:上述房屋如何取得的? 答:上述房屋是我购买所得。
问: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时所签署的文件及缴纳的费用如何约定?
答: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的资料,签署的相关文件及缴纳的合法实际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 问: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答:有转委托权。
问:委托期限为多久?
答: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问:公证处证明在是你在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你应保证委托事项的真实性和
自愿性,你是否清楚明确其法律意义? 答:清楚、明确。
问:你提供的上述陈述及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答:完全属实。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
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是否清楚其法律意义?
答:我完全清楚其法律意义。 问:公证书如何交付?
答:我已委托受托人办理委托事项,你处在出具公证书后交予受托人即可。 问:以上记录,请你认真阅读,有无修改、补充? 答: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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