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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协议书

实用文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文三篇

篇一:协议书方法与范例

  协议: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就某一事情、问题,经过协商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协议书与合同同属一大类的经济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联系也很密切。协议可以成为当事人订立某项合同愿望的草签意见,合同则是落实这意见的具体表现。但是协议和合同还是有区别的。

  1、角度范围不同。协议书往往较多地涉及宏观角度、总的原则。协商的是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有关问题,大至国家关系,小至个人往来、合作办事、解决纠纷,适应范围大;合同则较多从微观角度,就某一具体事项签约。

  2、内容要求不同。协议书的内容不及合同具体细微,如两个企业签订联营或者联合的合作关系要用协议书,可在协议书下另外签订有关内容的单项活动。

  3、失效长短不同。合同的有效期限一般较短,“标的”一旦实现,合同就失效了;协议书的有效期限一般较长,有的则是永久的,比如换房之类的协协议书,不到房主再次易人,其作用便长期存在。

  协议书格式写法

  协议书的格式和写法 一般由标题、立约单位、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

  1、标题 协议书的标题和合同的标题写法相同,即内容+文种。

  2、立约单位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地址(写法和合同相似)

  3、正文 正文由缘由和主体组成。缘由写明签订协议书的目的、

  依据等内容。主体分条列项写出协议的事项。具体有:

  1)协议要实现的共同任务和标的。

  2)当事人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3)违约责任。

  4)有效期限。

  5) 协议分数和保存。

  6) 仲裁办法。

  4、落款 落款写在正文右下方,协议人单位全称和代表姓名,并签名盖章。再在下方写明签订日期等。

  协议书写作注意事项

  1、注意平等互利

  2、注意合法

  3、注意用语明确

  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合作投资创办出租汽车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营企业定名为北方出租汽车公司。经营大、小车100辆。其中:西德奔驰280-S轿车7辆(为二手车,行车里程不超过17000公里,外表呈新)、日产丰田轿车83辆(其中:50辆含里程、金额记数表、空调、步话机等)、面包车10辆。

  二、合营企业为有限公司。双方投资比例为3:7,即甲方占7

  0%,乙方占30%。总投资140万美元,其中:甲方98万美元(含库房等公用设施),乙方42万美元。合作期限定为5年。

  三、公司设董事会,人数为5人,甲方3人,乙方2人。董事长1人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1人由乙方担任。正、副总经理由甲、乙双方分别担任。

  四、合营企业所得毛利润,按国家税法照章纳税,并扣除各项基金和职工福利等,净利润根据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五、乙方所得纯利润可以人民币计收。合作期内,乙方纯利润所得达到乙方投资额(合括本意)后,企业资产即归甲方所有。

  六、双方共同遵守我国政府制定的外汇、税收、合资经营以及劳动等法规。

  七、双方商定,在适当的时间,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洽商,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XXXXXX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篇二:如何区分框架协议的预约或本约性质

  框架协议或框架合同是源于德国法的概念,是指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同一类型合同(个别合同),提供基本框架(架构)和基本条件的合同。框架协议一般存在于长期或复杂的交易关系中,订立框架协议的目的在于提前确定合作对象和双方的合作关系,并调整在框架协议的范畴下订立的所有合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框架协议作为复杂交易常用的协商工具,在我国目前的商业实践中被广泛采用。在就交易的各项细节达成一致意见之前,当事人会选择先行签订一个框架协议,表明各方已就交易的主要内容达成共识,同时约定各方当事人将就交易的具体细节另行签订相关书面协议。

  对于这类框架协议的性质和效力,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理论界也存在不同观点。在本文中,笔者将结合理论界的观点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对于框架协议的性质进行辨别和区分。

  一、框架协议是预约还是本约

  框架协议是企业兼并重组交易中常见的一种合同类型。例如,在某企业以换股方式进行的重组中,合作各方首先签订了一份《框架协议》,其中对于重组的整体方案、各个步骤的具体安排、违约责任以及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都进行了明确约定。各方在协议中约定:“各

  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正式签订《出售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其他相关协议。”随后,合作方另行签订了其他具体的合作协议。在本案中,《框架协议》是预约还是本约?

  对于框架协议的性质问题,目前的理论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我们注意到,部分学者认为,框架协议应属于本约。例如,清华大学教授韩世远在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时指出,“框架协议通常表现为本约,只是其中会有一部分内容,需要将来当事人通过具体合同另行具体化。”

  其实,想要判断框架协议是预约还是本约,首先应明确一个前置问题,即如何区分预约和本约。

  预约和本约是一组相对应的概念。按照学界通说,预约是约定将来成立契约的契约,而将来成立的契约就是本约。我们注意到,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并没有形成对于预约和本约的统一区分标准,判断合同属预约还是本约完全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畴。然而,由于不同的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司法实践中对于预约和本约的认定存在诸多不同的方法和标准,不同地方、不同级别的法院也存在比较严重的“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由于预约和本约在违约责任和赔偿范围上存在较大差异,错误认定合同的预约或本约的性质将会导致不公平的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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