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学毕业班学生大会的发言稿
同学们:
中午好!
六年的小学学习生活,转眼就要过去。六年级,这是最具重要性的一年。每个同学都为了考上心中理想的中学而不断努力着。现在在母校的时间掐指可数,不到两个月时间了。学习就好比一场长跑比赛,在最后的关头可不能松懈。因为前面的五圈都跑的不错,如果最后一圈,在接近终点冲刺的时刻跑不好,那是多么令人惋惜啊。所以,我们要做好一件件事,不仅对自己有好处,而且是低年级同学的榜样。
《师旷论学》中师旷讲到:“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炳烛之明。”意思是说:少年的时候喜好学习,如同初升太阳的阳光一样;中年的时候喜好学习,就像正午太阳的阳光一样;晚年的时候喜好学习,就像把蜡烛点燃一样明亮。你们青春年少,花一样的年龄,你们是初升的朝阳,朝气蓬勃,是学习的黄金时期。你们现在是一名小学生,你们的首要任务就是学习,在学习中,更重要是学习做人。你们的一切做法就要像小学生,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呢?我们至少要做到下面四点:
一、孝敬长辈,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二、虚心学习,态度端正,勤思好问,不断进步。
三、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自尊自爱,自信自强。
四、文明礼貌,行为良好,诚实守信,有责任心。
简单而言,就是思想好、勤学习、行为美、责任心强。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合格的小学生,我们的学校就会更加和谐,更加温馨。但是,近段时间来,在我们的校园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这些现象都发生在我们六年级的同学当中。
某一天,一位五年级同学与我们当中的一位六年级的同学在楼梯偶然相遇,也许是走的太匆忙了,他们擦肩相撞。这本是小事,可是六年级的这位同学对五年级同学,拳打脚踢,把他打得鼻青脸肿。这样做是一个合格的小学生吗?《小学生行为规范》第4条: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很明显,这位同学的行为违背了《小学生行为规范》,他是一位合格的小学生吗?这简直就是一种流氓行为。这位六年级的同学,乃至我们全体同学,都要好好反思。我们坚决杜绝这种行为。
前段时间,有一位三年级同学,三番五次受一些人的欺凌,在欺负他的这些人中也有我们六年级的同学,并且带有敲诈的`行为,如果这位三年级的同学不给些钱,就打他。造成我们这位三年级的同学看到一些高年级的同学走在他的身后就浑身哆嗦,夜里不敢一个人独处,更不用说一个人睡觉了。想想看,这种行为给我们这位小弟弟的心灵带来了多么大的伤害。我们对有过这种恶劣的行为感到深恶痛绝。这是一种犯罪的行为,这是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他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我们索要的数额很小,还够不上犯罪,但是,大家知道,“小时小偷,大时就大偷。”如果这样继续下去,等待你的将是牢狱之灾。同学们,我们时时要注意“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在这起事件的调查过程中,有一个同学在说明书上写道:当我们看到其他年级有同学很嚣张,我们就想打他,我们就去打他了。试想,这是谁更加嚣张呢?真是让人感到心寒。所以希望大家都能够养成良好的习惯,做一个文明的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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