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企业内退协议书范文
内退协议书
内 部 退 养 协 议 书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单位住所及邮政编码: 乙方(劳动者): 居民身份证号码: 详细住址及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根据乙方实际情况和甲方关于内部退养的制度规定,经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乙方自愿选择内部退养。
二、内部退养期间,甲乙双方按照政府规定办法、比例交纳各类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三、乙方达到退休年龄时,甲方为其办理退休手续,本协议终止履行。
四、内部退养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利益。乙方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及本协议。
五、乙方对在岗工作期间经办的业务负有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七、内退生活费待遇如下:
1、内部退养期间生活费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2、月内退生活费应发: 元;
3、个人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以本人上年缴费工资作为基数,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
4、生活费调整由省公司根据有关政策研究决定。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附件。
九、协议内退内容及生活费待遇乙方已阅知,完全理解并愿意遵守。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中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按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本人档案、呈报单位、上级单位各一份
员工内部退养协议书
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1993年第111号国务院令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的生产经营实际状况,甲方从照顾老员工利益的角度出发,同意为乙方办理企业内部退养。为保障乙方内部退养后的基本生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已符合内部退养条件,并申请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二、乙方内部退养的生活费和补贴
1、鉴于甲方今年的经济承受能力,乙方自内部退养之月起享受甲方给予的内退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 元,且乙方享受的内退补贴至正式退休之月止。
2、乙方内部退养的月度应发生活费和内退补贴之和按规定扣除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之后低于上海市当年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甲方予以补足。
3、乙方的生活费和内退补贴自内部退养之月起至正式退休之月止由甲方按月发放。
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1、按照上海市规定的缴费比例,个人缴费部分由甲方在乙方的应发生活费中代扣代缴,单位缴费部分由甲方按月足额缴纳。
2、乙方在办理内部退养当年以上年度乙方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次年以后以乙方的月度应发生活费和内退补贴之和为缴费基数,年度内工资收入与生活费、内退补贴并存的,按照全年之和的月平均数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低于上海市规定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按上海市当年最低缴费基数执行。
3、甲、乙双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的调整以及年度缴费基数的`调整时点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乙方若出国定居、死亡,甲方停止支付生活费、内退补贴,甲、乙双方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五、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甲方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必需的证明资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退休手续,并从乙方领取养老金之月起停发生活费和内退补贴。如办理正式退休时计算养老金个人缴费须缴到当年年底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附件,相关内容按本协议执行。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员工内部退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内退相关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内部退养事宜订立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自愿退出工作岗位,实行内部退养。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如有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内容,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同意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二、内部退养期限
内部退养期限自 年 月 日至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劳动关系(合同)解除之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国家规定,以乙方实发的退养金为标准为乙方缴纳应由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代扣代缴乙方应承担部分并按规定计人个人账户;
2.双方按 元/月的标准足额发放退养金,同时终止乙方退养前所享受的工资、津贴、奖金等工资性待遇;
3.医疗保险。乙方比照内退前同等条件的在职员工参加医疗保险。但乙方内退期间因在社会上从事其他有收人工作而造成病残的,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
4.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甲方为乙方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同时终止乙方在退养期间所享受退养金待遇。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退养期间享受公司规定的内部退养人员有关待遇;
2.乙方在内退期间不得要求公司提供任何工作岗位;
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在外从事工作及经营活动;
4.内退期间乙方在外从事兼职活动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工伤事故、民事纠纷等,概由其本人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协议的解除
乙方在退养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单位的规章制度;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
3.乙方调动工作;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者,一经甲方调查核实并书面通知乙方,即解除本协议。
六、其他事项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档案中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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